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市财政局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拟面向全国引进3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引进3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均为包头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岗位
详见《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包头市财政局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需求。
(二)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海外留学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四)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
(五)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24:00。
应聘人员可在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http://rsj.baotou.gov.cn/)和包头市财政局外网(http://czj.baotou.gov.cn/)了解招聘有关详情,下载并填写《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印扫描件(pdf格式);
3.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渐变蓝底);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报名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市财政局指定邮箱(btczzgk@163.com)。
(二)资格审核
市财政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初审情况向本人反馈。
在报名截止后,市财政局会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原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材料原件到市财政局人事科(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308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联系电话不通等主观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三)招考比例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拟录用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组织开展面试;当各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拟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人才引进计划。
(四)面试考核
人才引进面试考核由市财政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专业水平、语言沟通和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自负)
面试成绩将在包头市财政局外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各岗位按照人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并统一到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已在企业或其它社会组织工作的应聘人员,要到工作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与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的方式进行深入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向市财政局党组报告,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包头市财政局外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的、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考上高等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才引进各环节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1.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
岗位需求表
附件1 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2.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2 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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