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升政府采购评审质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包财购〔2021〕823 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征集包头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申报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此次常态化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人员范围
凡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格条件,自愿加入我市评审专家库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国有企业的人员皆在本次征集范围内。申请加入评审专家库的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
三、征集条件及规则
(一)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次专家征集的具体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审核要求,请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照以下规则填写专家基本信息:
1、专家基础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学历(最高学历)、职称(最高职称)、职称评定时间、现工作单位(退休人员填写退休证书上原工作单位全称)、参加工作时间、单位性质、推荐类型(在职人员选择单位推荐、退休人员选择专家自荐)、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工作年限、照片上传本人彩色免冠照;
2、教育经历信息:填写本人高中以上教育经历;
3、工作经历:填写本人各个阶段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等信息;
4、评审专业分类:主评专业最多选择2个,辅评专业最多选择4个;评审专业要与本人资格证书、资质信息相关,不得选择任何无关评审专业;
5、回避信息:填写本人需要回避的单位;
6、银行账户信息:填写本人账户信息;
7、附件信息:
(1)身份证扫描件: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件的正、反两面原件彩色图片;
(2)学历证书扫描件:要求上传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3)资格扫描件:要求上传本人获取何种专业技术职称的原件(所有页)彩色图片;
(4)自荐承诺书或单位推荐函:在职人员上传本人工作单位推荐函(加盖公章)和承诺函,退休人员上传本人退休证书(封面、基础信息页)原件彩色图片和承诺函。
四、入库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报评审专家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点击网站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到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右下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活动信息公开上方‘政采业务指南’中 ‘操作手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评审专家操作手册》”。
第二步:专家提交个人信息时“提交审核部门”统一选择“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评聘由包头市财政局进行受理、初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入库审定。
第三步: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资料后,需要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书可在包头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baotou.gov.cn/)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栏中下载。
第四步:通过包头市财政部门受理成功的专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受理期两个月内进行线上考试。
第五步:考试合格后,自治区财政厅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合格后,入库云平台专家库。
(提示:1、在2021年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截止9月30日以后,于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21日期间申请未受理的评审专家,按照以上“征集范围、征集条件及规则”认真核查本人申报信息,如果申报信息不符合相关规定将不进行受理审核,请专家本人点击“撤回”重新申报。2、在册评审专家的基本信息变更,请按照以上“征集范围、征集条件及规则”填写。)
五、征集时间及咨询支持
征集时间:2022年3月21日起
咨询电话:522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