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委 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包党办发电〔2023〕2号)和《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推进市本级“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政务发〔2023〕3号),包头市财政局从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现将“两优”成果和清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下放外部权力事项)》.xlsx
附件2《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x
附件3《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下放内部权力事项)》.xlsx
附件4《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x
包头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