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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20 09:54:41 浏览次数:224     办公室供稿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523日至7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包头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包头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包党办发〔202249号)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紧密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党组带头、分层组织,扎实推动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局干部深化对政治巡察、政治整改的理解认识,推动形成全局干部步调一致、不折不扣抓整改、促落实的良好氛围,以忠诚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市委安排在财政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察反馈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先后5次主持召开会议点对点研究调度,面对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立足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全程参与,当好引导员、辅导员、督导员和把关员,一条一条落实整改举措,一项一项推动落地见效;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积极认领任务,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挂图推进,在规定时限内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优化工作机制抓整改。局党组牢固树立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的意识,聚焦改实改好改到位,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既针对问题堵漏洞,又举一反三补短板。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形成常态化研究、阶段性总结、集中式调度的良好格局;建立了督查督办机制,形成线上挂账督查,线下上门核查的落实氛围;建立了销号管理机制,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明确期限,尽快见到实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并严格评估,确保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既不拉长战线也不因追求速度降低标准。

截至目前,除1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外,巡察反馈的其他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完成率98.2%。累计提醒谈话31人次,建立完善10项制度,挽回损失36.7万元,通过整改带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1+5财政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建成运行,资产管理改革平台正式上线、虚实公物仓高效落地,三争取增量实现大幅提升,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超序时完成,20亿元的政府投资基金正式组建并逐步赋能稀土等旗帜产业发展,应收账款凭证流转业务为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开辟了新端口等等,部分工作走在了全区乃至全国前列,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和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发挥财政职能责任有差距

1.落实中央战略决策和上级部署不到位

1)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有温差。2021年前7个月,国家拨付我市的2727万元中央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仅16%,全区各盟市排名倒数第一,全区9个支出进度为0的旗县区,我市占2个。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延安时重要讲话,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爱包头,做贡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分管领导组织农牧科干部,多次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推动落实的政治站位。二是深刻剖析,精准制定举措。20221112日,包头市财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查摆了3方面9个问题,并制定了5项具体措施,重点是围绕我市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年度预算安排市本级衔接资金1亿元,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继续保持财政支持力度稳定。三是多措并举,加快支出进度。20229月底对8个旗县区涉及的3.2亿元衔接资金所有项目进行备案,详细掌握资金安排情况和项目支出进度;将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纳入《财政管理核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9月底和10月底均按时报送市政府;指派专人每周调度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旗县区跟踪督促;联合市乡村振兴局组成工作专班于926日至930日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对相关旗县区衔接资金管理进行实地指导,督促旗县区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市乡村振兴局扶贫监测系统调度情况,9月底我市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到82%10月达到85.5%12月达到98.2%,均超过自治区要求的80%的序时进度。强化项目入库,从源头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1118日参加自治区衔接资金项目调度会,2023年我市共入库项目317个,涉及金额11.3亿元,并要求入库项目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完善前期手续,避免资金等项目,为下一年度资金支付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建章立制,完善资金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旗县区、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包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包财农规〔202214号)。

2)落实中央双碳战略有落差。2021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包头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若干措施(试行)》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建立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奖励机制,到今年5月试行期结束,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21118日,局党组第36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双碳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照剖析,增强了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积极兑现政策。202210月,市财政局向市发改委函询2023年兑现政策时期、能耗强度总量目标等问题,市发改委建议按照2022年进行兑现。由于2022年统计数据在20233月份才能出来,计划20234月根据市发改、统计部门提供数据做好资金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5月底前完成政策兑现。三是持续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包头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若干措施(试行)》,按时完成政策兑现,在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方面,着力探索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3)落实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迟缓。2011年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均联合印发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文件,要求当年秋季学期起建立相关体系,我市201710月才出台此办法。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2108日,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办公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落实国家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学通悟懂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认真落实整改。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出台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内财教〔2022993号),我局于同年次月,联合市教育局出台了《包头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制度的通知》(包财教〔2022724号),并转发至各旗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新制度资助标准进一步明确,精准分类,有效从制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三是持续跟踪问效。20229月份,受局党组委托,科技教育科赴包钢幼教处实地调研,宣传解读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政策精准发力,见到成效。2022年以来,共拨付各级学前资助资金780.3万元。

4)置换债券管理差距大。20183月,财政部核查自治区2017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管理情况,指出我市存在置换债券资金结余、沉淀,未及时支付给债权人问题,并要求8月底前完成整改,到12月,我市整改率不足50%,全区倒数第一,被自治区政府通报。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认识,抓牢整改。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有关精神,及时将最新政策、各地区先进经验通过工作群、文件传输系统多渠道传达学习,严格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拓宽思路和举措。二是靶向施策,彻底整改。对未支出的置换债券进行梳理,督促各旗县区和债务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截至202012月底,置换债券已按照规定全部支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管出成效。牵头起草并经市政府批准印发了《包头市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86号),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有效约束债务借、用、管、还行为,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2.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5)财政工作质效不高。2017年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低、2018年盘活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慢,且全区盟市排名均列后3位,分别被自治区财政厅通报。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包头市财政局党组2022年第44次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财政管理能力。二是持续提高收入质量。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建立财税库会商机制,组织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召开收入调度会,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工作;将各地区税收纳入财政重点工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按月考核打分。12月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3.6亿元,增加12.5亿元,增长7.8%,超额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172.7亿元收入目标任务。三是实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政策。2022年底,对连续两年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同时,集中开展全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已上缴同级财政沉淀资金5.15亿元,其中可统筹沉淀资金3.41亿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完毕,撤销账户116个,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四是抓实支出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包府办〔2022118号)和《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包财库〔2022860号)。建立直达资金通报机制,采取日督促、周调度、月通报等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我市2022912月连续4个月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位列全区第一。将各地区支出进度纳入财政重点工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按月考核打分。截止202212月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4亿元,增速17.7%,增速位列全区第三,较上年提升7个位次;支出进度方面,20229月我市位列全区第七,较2020年位次有所提升,年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4.1%,超额完成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

6)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2018—20216月,自治区累计下达我市专项资金343.5亿元,支出263.7亿元,支出进度76.8%;累计下达我市专项债券资金81.15亿元,支出61.93亿元,支出进度76.3%。如2019年至2021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3.17亿元,支出进度仅达38.4%,其中前2年在全区盟市排名中分列倒数第2和第1位。针对我市财政资金支付慢问题,2021年市委常务委员会2次听取汇报,要求马上整改。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分管领导在包头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照检查,并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部署,将支付执行工作细化量化,着力增强业务科室支付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切实盯紧支出进度。二是完善制度,加快进度。20228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18号),规范各类资金支出时限,建立直达资金通报机制,采取日督促、周调度、月通报等措施加快支出进度,912月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均位列自治区第一。对未支出的专项债券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地区和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对确定无法支出的专项债券资金,按照国家调整债券项目的要求收回资金调整项目,截至12月底,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为稳增长提供了积极支撑。三是紧盯项目,落实任务。20223—12月,明确专人每天要求各旗县区上报高标准农田资金支付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4次督办函,下达7次支出进度通报。截至12月底,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资金共支付6.32亿元,较上年增加了3.15亿元,增长了1倍;支出进度85%,较上年增加了46.6个百分点,增长了2.2倍。其中:201997%202083%,均高于序时进度,居自治区第3位。

7)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到位。截至2021年底,全市市县两级部门单位(机关、事业)共有闲置资产2.95亿元;存在账实、账账不符问题的单位共260家,金额3.7亿元,其中包括市公路养护处等10家单位房屋和土地等账外资产2042万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制度认识。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并组织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二是严格制度执行。由于单位将出租出借闲置资产交由市机关事务中心代管,实物资产在机关事务中心管理,资产账面价值仍在单位反映,造成账实不符(实际上不属于账实不符,因为权属未变更)。我局多次对接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于2022822日、119日分别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了《资产移交函》《经营性资产交接台账》,将出租出借资产收回,在包头市资产交易平台运营管理。三是完善运营体系。印发《包头市市级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积极推动闲置资产管理工作,将闲置资产移交正信集团运营。四是强化资产管理。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市、旗县两级财政局分别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管理。针对市本级存在的问题,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各部门执行。市财政局通过电话督导及面对面告知等方式,督促单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及时进行资产处置批复,并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市公路养护处等10家单位将房屋和土地等账外资产评估入账,同时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商请办理市本级出租出借闲置资产不动产事宜,其中9处已办理产权,还有23处基本资料已准备齐全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余的市自然资源局已分配至各属地政府准备相关资料,目前资产交易平台成交25笔,涉及金额4100万元。

8)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有偏差。2017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金额为144.43亿元,其中公开招投标的77.8亿元,占53.85%。巡察组抽查发现2018年至20216月,市本级有20家单位未按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并有3家单位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金额共5931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175月以来,仅市财政局就有26笔共263万元金额较大的先买后补政府采购手续和后签合同问题;同时所属二级单位也存在同样问题。如201812月市财政收付中心14万元制作的宣传片,20194—5月才补签合同和政府采购手续。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问题专题会议,就如何强化监管提出工作举措,确保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二是建章立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印发《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共涉及违法违规行为81273条,其中涉及采购人60191条,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内部政府采购行为,于2022111日专门印发《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系统内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包财〔2022247 号),明确了我局采购操作流程,细化采购预算编制,增强采购计划性,减少随意性,坚决杜绝先买后补采购手续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多措并举,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近400家预算单位实时发出预警并下发提示函,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为加快支付进度,2022117日至11日督促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信息3489条,规范了采购行为。1026日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发布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结果公告》。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采购人执业水平。在前期多次线上培训基础上,20221029日针对各旗县区及市本级预算单位举办了《强化财经纪律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专题培训》;1115日对局系统内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了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培训1118日针对业务量较大的教育系统开展线上一对一专题培训。同时,11月份更新完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汇编》电子书,使采购人及时了解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其主体责任,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取得满意成绩。

9)公务卡结算制度未有效落实。2012年市财政局就印发了《建立公务卡结算制度通知》,2017年市本级389家预算单位中仍有125家未用公务卡结算,资金占比55%2018年至20216月,全市仍有227家单位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支付,资金6739万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2019年以来,随着《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42号)、《市财政局 市纪委监委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包财〔201951号)文件的印发执行,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意识显著增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提取现金情况大幅减少。2019年至20216,市本级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支付资金187.2万元,转账和公务卡支出合格率约为99.64%2022年经一体化系统核查截止11月底市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转账和公务卡支出合格率达99.87%一是及时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梳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硬化制度约束,严把审核关口。二是在系统动态监控中进一步完善现金动态监控规则,对违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支付申请予以预警或退回。三是市财政局与市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市本级各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促使各旗县区尽快推动公务卡强制结算。

102013年市政府出台的《包头市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实施意见》要求设立2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015年出台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办法》要求设立2000万元的科技小巨人扶持资金,2017年至20212项专项资金均未安排。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2022年统筹各类科技专项资金2.39亿元,较去年增加0.43亿元,增长21%,支持了372个科技创新项目。2013年至2022年,我市统筹安排10678.4万元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支持了387科技创新引导奖励项目。2013年市政府出台的《包头市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实施意见》和2015年出台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办法》已于2021年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83号)废止。二是优化科技投入政策,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兑现。及时兑现《包头市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二十五条政策措施》《包头市加快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十五条工作措施》等相关政策奖补资金。截至20221125日,市本级已落实兑现政策资金861万元。三是审慎制定政策协议,确保政策协议充分兑现。认真做好科技类奖励政策、协议制定前的资金保障测算工作,非必要不再出台新的奖励政策,确保现有政策兑现到位。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不足

11)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缺失。20212月包商银行破产,造成我市1798.8万元股本(2008.3万股)和10.6亿元社保资金存款产生的2700万元利息损失。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认识上见高度。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二是在执行上见力度。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积极有效行使国有股东出资人、董事以及责任委员权利。2021年,积极参加蒙商银行股东会议7次,董事会议12次,专委会议8次,审议议案79个;2022年,参加蒙商银行股东会议4次,董事会议10次,专委会议12次,审议议案91个,为蒙商银行业务规范运行及出资人资金安全提供了安全网和防火墙。三是在监管上见强度。强化金融监管,按照国家金融资本监管要求,经2022年第22次市长办公会议定,推动正信集团整体划转市财政局。下一步,我局将及时关注国家出台新法规、新政策,进一步整合现有国有金融股权,有效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4.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2)决策主体多元。《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5次强调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策,弱化了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实际工作中也是这样执行的。如:202014日和728日的局长办公会与局务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包头市财政局审价机构委派管理考核办法》和《包头市申报高风险市本级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分工方案》。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性。202211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梳理查摆问题,并切实抓好整改。二是抓好制度建设保障。对《包头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决策制度最根本的原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办法已经20221118日第36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三是跟踪督察议定事项。在制度中明确要求对局党组议定的事项要跟踪督查,更好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13)议而不决,重复上会。20172月至20183月,党组会先后4次研究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且局机关2017年当年、所属二级单位2017年以来均未考勤。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包头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程》,对于拟提交党组会研究的议题,会前进行充分考虑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党组成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深入交流探讨,目前历次党组会对于提交的事项基本都是一次议定。二是强化执行力落实力。及时面向全局印发党组会议纪要,积极推动局党组议定事项有效执行。同时,有关科室对议定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单位)或人员进行处理,促进议定事项落实落地。三是严格干部考勤管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使用钉钉职能考勤系统进行考勤打卡,人事科按月梳理统计人员考勤信息,并将每个职工的考勤情况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当中,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4)违规经商办企业。局机关事务中心(现更名为综合保障中心)违反《关于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新管理的通知》(内事改发〔20181号)关于禁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于20193月出资30万元设立法人独资企业市福泽苑公司(在运营)。2007年,由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改革后并入综合保障中心)出资55万元,占股55%成立的市金财公司,20131月停运以来,至今未注销。

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一是认真学习研读,深刻反思责任。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关于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新管理的通知》(内事改发〔20181号)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禁止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及设立或参股企业等内容,深化认识,以高标准推动整改落实。二是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财政局党组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方面进行了认真反思,并明确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快落实。三是坚持合法合规,从严推动整改。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金财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待审计公司出具审计结论后,按法定程序注销金财公司。同时,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规定,将包头市福泽苑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给包头正信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开展了划转可行性研究、双方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年终审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等相关工作。此项工作计划在20232月底之前完成。

15)违法执法。2017年,市财政局违反《国家预算法》关于不得向预算收入和征收部门、单位下达收入指令的规定,向市本级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6亿元,并按50%80%不等比例返还134个执收单位非税收入6.54亿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预算管理。20229月举办了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议并对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强调市级各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保障必需支出。要将绩效理念贯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全过程,高质量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49号),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持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严格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级次,规范收入秩序,严禁混级混库;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理财理念意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政策体系。三是深入学习研究,增强业务水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实施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优化了非税收入流程,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16)重大支出违规操作。2017年预算外支出的9.72亿元和2019年的8600万元一般债券使用情况均未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调整。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政治自觉。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等,提高依法依规理财的自觉性。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预算调整。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报告》已经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调整增加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44亿元,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44亿元;增加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亿元,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3亿元。三是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自2018年以来再未发生非经法定程序调整预算的情况。

5.项目管理水平不高

17)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差。202010月自治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率实行红黑名单制度起,到20225月底,我市在可查的9份通报中,稀土高新区、昆区等6个旗县区共12次进入黑名单,且有4个旗县区各有1次接近黑名单(第84名,第85名及以后即为黑名单),使时任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的明年(2021年)上半年一定都要退出黑名单(榜)要求落空。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系统学习,内化于心。认真学习《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18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教育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央预算内专项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27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建立中央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执行红黑名单奖惩机制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01029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厅际联席会议关于全区稳投资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内重大项目联〔20203号)等政策要求,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跟踪督办,紧盯落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析项目资金支出率低的成因,责任到人,专人专责,电话对接150次、座谈督导10次,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对未达到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付要求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每月向市政府专报,持续传导压力,跟踪督办。经持续调度,自20226月以来,我市没有旗县区进入黑榜。三是强化措施,分类推进。采取电话调度、实地督导、座谈指导、定期报告、上下联动等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按照项目建设级次、特点、建设状态分类督导、推进项目进度。对未开工的 3个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推动尽快开工建设;对进展缓慢的 8个项目,加强日常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目标要求落实;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原定实施的2个项目,已协调发改部门抓紧调整用于其它成熟项目。通过分类督导,推动各类项目按时开工,序时支出,资金跟着项目走,有效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建立奖惩机制。研究制定了2022年财政管理核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构建起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自治区中央预算内执行情况红黑名单通报情况及旗县区中央预算内项目支付进度,逐月量化打分排名,年终汇总形成全年考核排名,对考核排名13的旗县区,安排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金,对排名后三位的旗县区,通过体制结算依次扣减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形成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机制。

18)债券项目申报前期准备不足。2019—2021年共申报一般债券项目994项、金额545.23亿元,获批数、获批金额分别为239项、85.86亿元,项目获批率仅24%;三年共申报专项债券项目299项、金额382.07亿元,获批数、获批金额分别为96项、75.95亿元,项目获批率32%。如20204月,我市共上报专项债券项目131个,金额167亿元,实际获批项目17个,金额13亿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强化实务培训。加强对政策学习研究,及时掌握国家政策,针对国家、自治区2023年专项债券政策,邀请自治区专家对各旗县区和市本级相关部门单位进行2023年专项债券申报线上培训。二是多方协调,强化沟通对接。积极向财政厅对接汇报我市三保支出压力大、疫情增支压力大、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和人均可用财力低五个方面困难,争取自治区政策支持。三是加大项目储备。根据2023年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安排,与市发改委强化分工合作,在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的基础上,强化项目库管理,2022年第4批全市上报项目144个,申请资金119.25亿元。四是抓实项目质量,强化入库管理。严把项目入库评审关,优化项目安排决策机制和保障顺序,统筹做好项目整理、论证、立项、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项目招标采购、审价验收、变更调整等联动机制,加强项目库滚动管理。2022年全市累计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8.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3亿元,同比增长18.2%

19)市场化手段助力经济发展能力不足。20221月,全区共有规范应用PPP项目120个,我市仅有4个(试运营),全区倒数第3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专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于2022926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聘请国内知名咨询机构专家对全市本级7个项目公司、实施机构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36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主要针对2017年以来PPP项目规范管理方面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进行系统全面实训。二是上下联动,加快建设进度。督促相关旗县区、本市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进入运营期。截至202212月底,巡察整改中4个试运营项目,已有3个转入运营期,1个项目处于试运营期。新增转入运营期4个,新增试运营项目1个。三是强化评价,推动阳光运行。全面实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PPP项目根据产出绩效付费理念,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刚性约束,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把好付费关。四是守好红线,持续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把好六关,尤其是入口关202210月,审核新入库1个项目,总投资7.4亿元。

20)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呈下降态势。2017—2021年我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数、金额和资金支付率逐年下降,分别由2017年的105个、10.9亿元、96.7%,下降到2021年的20个、4.3亿元、51.1%2018—2021年我市争取到的国家专项债分别为16.2亿元、15.3亿元、49.65亿元(因有疫情专项债而多)、11亿元;2020年,市财政局共争取上级资金204亿元,2021年为177亿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就下一步举措进行了细化实化,力争通过精心谋划储备项目,把争取资金工作抓紧抓实。二是超前精心谋划,做实储备项目。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争取资金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自治区专项支持领域,进一步做好了项目申报各项工作。926日实施了一周的项目培训,分行业、分领域确定中央、自治区重大战略拟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职责清单,切实提高资金申报成功率,同时协调上级部门,特别针对近几年争取资金有明显下降的项目,分析原因,找准短板,加大争取力度。三是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截至202212月底,累计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25.6亿元,增幅达到25%以上,转移支付总量和增幅均创新高,特别是争取到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7.38亿元,较去年增加了2个项目,资金增加3.61亿元,同比增长95.8%。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支出压力,有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市财政局加大专项债券争取力度,2022年全市实际争取到位13亿元,较2021年增长2亿元,增长18%四是强化通报考核,督促债务化解。逐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支出进度情况,呈报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管副市长并发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旗县区政府。同时,市财政局以《2022年财政管理核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为抓手,强化考核结果导向,形成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更好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6.存在四风问题

21)存在官僚主义。截至2017年末,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代管的养老保险金账户共有余额1.3亿元,均按与银行的协定利率1%计息,未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2017年至今,四大国有银行利率均为1.35%的规定执行,仅当年就损失利息45.5万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考虑市本级已实行工资统发且如果由单位代扣工作量大,财政部门在工资统发过程中直接替单位代扣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由于当时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信息化核算体系未建立,直到2018年,核算体系建立完善后,财政部门将代扣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一划转到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由预算单位自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7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执行社保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认真反思,会后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及党支部联席会议,针对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进行剖析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三是按照财政专户管理规定,严把银行账户开设关口,结合沉淀资金大起底,高效完成账户清理。

2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每年都印发文件,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局内各科室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勤俭办事业,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使用效益。但截至20224月末,市财政综合保障中心仍有5年以上结余的职工福利基金、修购基金等共242.85万元沉淀在账面未盘活。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挥头雁效应,体现责任担当。在2022年第29次局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过紧日子”16条举措,进一步明确要加强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1029日市财政局组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中介机构等共计2000余人开展了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专题培训。二是持续压减支出,盘活沉淀资金。牢固树立党和政府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综合保障中心梳理上缴闲置资金242.85万元。同时,结合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将闲置资金81.54万元全部上缴国库。三是强化制度落实,推动事业发展。按照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工作聚焦四个全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各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3)工作作风不实,预算编制和执行偏差大。2021年市财政信息中心预算编制和批复金额为706.57万元,决算数为213.81万元,执行率仅30.26%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问题反思,推动工作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中心认真反思,于2022117日召开学习和工作作风落实会,深入学习《预算法》,扎实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做好整改,及时收回资金。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已将结余资金全部收回。三是压实工作作风,扎实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压实预算编制精准度,2022年信息中心项目预算共计29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0万元,减少51%。在2022年预算执行中,进一步落实资金支付审核,加快支出进度,并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保证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24)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2020年,自治区通报1—7月我市新增地方专项债支出进度为35.5%,全区排名倒数第1;到7月底,全市有1.5亿元地方专项债资金未按要求在发行1个月内拨付到项目上,造成利息损失浪费59.1万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在收到自治区6月份相关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后,加快资金下达,2020630日将1.5亿元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亿元,截至2022年末,已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债务系统支出进度为100%二是充分认识存在问题。2022年为了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通过周调度、月通报方式,对全市7个地区和5个部门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债券使用部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结合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以讲政治、强作风、抓落实、争一流为题的专题讲座,组织全局35岁以下年轻干部近50人集体到青山区自由路2号街坊施工改造现场学习,继续深化作风建设,运用有解思维破难题,推动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完善园区产业基础设施、加强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

7.为民服务有短板

25)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20206月,我市因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未发放到位,被自治区通报。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丁秀峰书记在全市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大会的讲话精神。二是加强资金调度。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月调度各旗县区困难群众资金支出进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以务实之举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制定补助资金办法。印发《包头市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包财社〔2022883号),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优化工作流程。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明确再次发放价格补贴资金不再另行请示,节省了运行时间,简化了资金申报程序,确保资金及时高效落实。2022年累计下达中央直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181万元,支出15962.7万元,保障人数4.2万人,支出进度98.65%,位列自治区前列;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位列自治区前列,得到自治区通报表扬;及时拨付810月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75.16万元。

26)服务意识差。2021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抽查全区272个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因互动回应差被列为7家不合格网站之一。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财政局党组对政务服务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明确整改举措。二是深刻反思,严肃整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教育,建立网站信息预警平台,对各发布板块明确责任,实行实时统计、提前预警、实时通报、马上公开。选派2名专职人员常态化盯办网站系统,第一时间更新、第一时间督办。建立网站留言管理台账,加强网民留言和舆情监测,截至20221231日,已回复网站留言259条。建立通报机制,每两周通报网站更新情况和留言回复情况,截至20221231日,已更新网站信息5438篇,截至目前市财政局网站无自治区通报批评,包头市财政局公众号在全国地方财政公众号绩效指数榜单中排名第八。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满意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三率和行风热线群众问题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持继改进作风,树牢有解思维。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各项工作从有解思维出发,通过对标先进、学习先进,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创造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和瓶颈,全力消痛点、疏堵点、攻难点、出亮点。

8.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

27)制度执行差。市财政局有《环节干部离任审计规定》,2017年以来离任的22名科级干部,仅审计10名。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局党组充分认识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相关制度梳理完善,在完善过程中发现该制度存在问题,首先是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的选用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其次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离任审计费用较高,不适用行政事业单位。另外,对单位环节干部的离任审计并没有明文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按照最新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经2022年第36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废止了《包头市财政局环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同时根据我局实际,尚未开展离任审计的干部已退休多年,已没有再次开展审计工作的必要。二是优化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加强内控执行管理,结合财政管理改革大监管体系,建设市财政局内控信息管理系统,将财政各科室内部规程中的机构职能职责、岗位、授权、活动进行明确,对相应的活动、风险、人员、岗位进行有效监督。

28)财政资金使用随意。2017年,市财政局以预留中央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名义,给业务科预留切块资金2200万元,其中1530万未用于配套资金,而是经分管局长批准,用于其他支出。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树立预算理念。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学习会,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无预算、不支出的预算管理理念。二是加强科学研判,强化预算编制。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合理安排部门预算支出总量,确保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职需求相协调,与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相统一,与财政可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做实做细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自2018年已全面取消了业务科预留切块资金。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2022年市本级预算,严格按照年初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四是强化制度约束,深化预算管理。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市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与自治区线上贯通,实现了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和数据大集中,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29)公车用油管理混乱。20176月以来,市财政局机关和6个二级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消费33.5万元无加油小票或用油登记。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举办了包括全市财政系统人员在内2000人参训的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线上培训和各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的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培训班线下专题培训。综合保障中心、收付中心等还开展了专项培训。通过学习,增强了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财经纪律观念。二是瞄准问题,扎实整改。局党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局机关和6个二级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消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同时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局办公室、机关纪委牵头,对综合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无加油小票用油登记的,完善补充交易小票;对无登记或凭据不全的费用及用车记录的情况从严自查自纠,清收并上缴国库共计38,770.98元。三是建章立制,定期检查。按局党组会要求,由局办公室与综合保障中心联合印发《包头市财政局用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驾、加油登记等措施,修订公务用车使用、保养、修理制度。   

30)违规发放福利。财科所等6个二级单位违规用福利费和办公费为职工发放米、面、油等13.82万元;如2018年至2021年,市预算编审中心用办公费、福利费为7名在岗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茶、图书和电影票等5.03万元;201920225月,投资项目储备中心违规用福利费为职工发放春节福利等2.46万元;有3个二级单位在局机关挂职的职工,共发生15人次在局机关和本单位重复领取蛋糕卡或电影卡等,涉及金额4500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策学习,提高遵纪意识。举办包括全市财政系统人员在内2000人参加的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线上培训和各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的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培训班线下专题培训,以及各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包头市财政内控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专题培训班。同时,科研中心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相关财经法规制度;收付中心组织中心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培训;综合保障中心开展专项培训,就《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内容和巡察整改中提到的关于工会经费、福利费的使用、培训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公车管理、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等突出问题和容易忽略的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信息中心召开专题财政、财务政策制度学习会,认真学习福利费、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提高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二是精准施策,抓好整改。局党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对于违规用福利费名义发放的米面油、电影票等通过调账、上缴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中,清收上缴或调账后上缴国库134,099.5元,调账整改4,000元(按规定应属工会经费列支),对两头领取电影卡蛋糕卡4500元全部收回。三是严格制度,定期检查。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由办公室、机关纪委牵头,定期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1)办公用品无出入库手续。20172020年,市财政局机关和收付中心等4个二级单位购买的27万元办公用品等无入库和领用手续。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思想认识。20221029日,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全市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专题培训班,全局所有财务人员参加培训。二是组织专项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局党组责成局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组成工作组,先后2次分批对综合保障中心、集中收付中心、财政科研中心进行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实现靶向补短。局党组责成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从建立完善采购制度、建立完善办公用品台账实行专人专管2个方面提出严肃要求,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健全出入库登记手续,切实把办公用品管细管好。四是举一反三,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按局党组要求,办公室树立零基预算理念,严格按照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合理编制预算,严控办公经费,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32)超范围支付住宿费。市财科所于2017年、2021年各举办一次2—3天的全市财政系统宣传通讯员培训班,超范围支付住宿费132人次,2.877万元;20192020年,财政救助中心与包头市路京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合同,共支付培训费3.3万元,多支付14人食宿费1500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严肃纪律。组织开展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培训班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意识。二是扎实整改,举一反三。科研中心承办的2017年、2021年两次全市财政系统宣传通讯员培训班,议程安排为23天,由于每天结束时间较晚、往返路程远,为保证学员安全及培训效果,实行集中封闭培训。工作中由于管理不严谨,培训文件没有明确标明实行封闭管理的要求,出现超范围支付2.877万元住宿费的问题。分管领导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个人和集体谈话,负责人主动做了检讨;救助中心分别在固阳县和土右旗举办全市项目入库培训会议,会期1天,由于管理失误,培训老师、工作管理人员未签到,导致培训结算食宿费人数与签到表人数不符,出现多支付1500元食宿费的问题,责任单位认真核实,将培训未签到的14人一一对应落实。2022年第46次党组会对单位负责人未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存在管理上的失误提出严肃批评,并强调今后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依法规范,加强财务管理,责成人事科修改完善培训费管理办法,细化培训流程,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3)多报差旅补助。20224月,市财政局开展了2017年以来违规报销差旅费等的自查,共查出局机关和3个二级单位有48人次违规,清退资金1.4万元。巡察组进驻后仍检查出16人次多报差旅补助5672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行深入式思想检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从分管角度深入剖析我局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二是进行点对点提醒谈话。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分管同志和机关纪委与具体当事人就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多报差旅费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进行及时性费用退缴。截至2022114日,当事人已经将所有多报差旅费补助共5672元全部清退国库。四是进行培训式跟岗实训。建立并印发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到机关跟岗轮训通知,目前第一批人员已到位,正在跟岗学习。五是进行针对性系统培训。举办了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培训班,对局科室和局属单位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为严肃财经纪律夯实了基础。

34)发放福利无领用名单。2019年机关事务中心购买的7.1万元米、面等福利无领用名单。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注重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中介机构等共计2000余人参加的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专题培训和各科室及局属单位60余人参加的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培训班学习,切实明确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使用、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出入库等管理要求。二是严肃管理,严明纪律。局党组会对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批评,责成综合保障中心按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市财政局2019年发布《关于规范包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范围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明确工会会员福利发放标准,按要求做好福利发放记录。

35)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信息中心仍有5年以上个人借款13173元未收回。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开展了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财务规范要求。二是立行立改。20221118日,涉及长期挂账13,173元已全部收回。三是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召开专题财政、财务政策制度学习会,学习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切实构建完善严明财务规程、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工作机制。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

36)违规发放津补贴。20176月至20225月,市财科所共为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有关人员发放内部刊物《包头财会》稿费、校对费、劳务费等21.02万元;20189月,国有资产处置中心用福利费为到政府热线调训的一名职工发放值班补助1000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检查反思。局党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全体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与表态,对单位全体职工起到教育作用。二是组织对照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举办了包括全市财政系统人员在内的2000人参训的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线上培训和各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的包头市财政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培训班线下专题培训。各责任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管理的规定要求、财经知识和有关福利费等法律法规。三是分类分层施策,认真整改落实。积极组织对校对费、劳务费、编辑费等进行清收,清收上缴国库款项共计94860.4元。四是加强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制度。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制定并印发了《<包头财会>管理办法》。

37)外地参会迟归。2017年,3名同志到厦门、云南等地参加培训,比规定时间晚回35天。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聚焦作风建设。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传导责任压力。分管领导会同纪检书记与3名同志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责成3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加强制度学习。加大对各类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教育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将干部管理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短板

10.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38)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201910个党支部换届及调整未上党组会;党组未按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仅在202132次研究成立事宜,之后未研究和听取过工作汇报。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政治责任。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党组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二是支部换届有序推进。按规定制定完成新一届党支部换届方案,待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全面启动换届工作。三是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行业党委已完成《包头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和《包头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委党委会议事制度》制定工作,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局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以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39三会一课有短板。2020—2021年,机关1—3支部2个季度未讲党课。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狠抓问题整改,提升责任意识。对照年初制定的《党建责任分解清单》,进一步明晰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抓党建责任分工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巡察反馈党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学习,检验学习成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支部党建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了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三是严格落实党建督查制度。制定《进一步规范和严肃组织生活的通知》,机关党委不定期对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进行党内通报。从督查结果看,全局各党支部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9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42次、支委会116次;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共讲党课43次(其中:县级领导讲党课1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9次),局党组书记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新时代共产党员生动实践爱包头、作贡献》为题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三会一课开展频次全部达到甚至超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三会一课观察员开展观察18次、联系点领导深入支部进行督导11次。同时,把三会一课执行情况作为年度支部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严格了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40)组织生活有偏差。机关二支部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的同志批评意见为任劳任怨,主动作为工作亲力亲为,……政治站位高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制定印发了《包头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汇编》,及时下发各党支部,并组织各党支部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明确方法,规范程序。已与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强督导,取得实效。在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期间严格督促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以表扬代替批评,机关党委派委员列会监督。

41)发展党员不规范。2019年发展的3名预备党员,机关党委会未逐个表决;2022年机关五支部54日(且为假期)就出据了上半年的考察报告。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履职清单》和《包头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汇编》,进一步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执行进行了规范。二是压实责任。在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中,已按照党员发展流程严格发展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情况进行严格把控。三是抓好整改。机关五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了发展党员具体流程。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机关党委与机关五支部组织委员就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严肃性。

11.人事管理有漏洞

42)干部管理缺位。2002年,时任助理调研员郭某,主任科员赵某因涉嫌犯罪被逮捕,2008年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2017年市财政局党组因二人退休才研究有关问题。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处理违规违纪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的处理决定,及时全面准确执行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新入职干部教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43)填报个人事项不实。2018年、2020年,薛某瞒报2处房产、苏某瞒报2处商铺,被诫勉谈话。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政策解读到位。加大了对县级干部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提醒和强调,强化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治意识,给全体填报对象发放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示单,突出对重点事项填报的政策解读和特别提示,确保人人知晓、全面掌握。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建立一对一协助模式,实现面对面指导全覆盖;线上线下同步推送,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易错易漏重点告知,实现提醒督促、逐项查核全覆盖,并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工作。三是压力传导到位。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谁填报、谁负责,谁出差、谁追责的原则,不断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目前未接到组织部门反馈相关问题。

44)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市财政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入境证照共108本,其中23本(15人)失管。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集中收缴。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入境证照的管理,已将失管的23本出入境证件全部收回或由本人进行注销登记。二是加强管理。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干部名册,开展了自查清点工作。加强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对反馈的情况逐一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应查尽查。三是学习培训。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开展了培训学习,重点对上级关于出入境证件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宣传教育,确保我局全系统证照管理更加规范。

1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45)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2019年,市纪委监委文件要求填写的整治四官问题“3个清单37个科室和二级单位中,只有8个填报;2017年,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零立案,被市纪委约谈并通报。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分管领导4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跟进落实。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常态化整治四官问题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十种表现,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台账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对填报工作的要求。同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服务单位发放《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毫不松懈整治四官问题,纠治四风及民生领域问题调查问卷》30份,征求意见建议4条,并进行靶向整改。二是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出差绕道、公车油卡非油消费等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0221115日党组书记讲专题廉政党课,教育提醒全局干部职工,严守职业底线,坚持廉洁从业,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工作格局。1228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3起财政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局干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6)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2017年及2019年至今,党组书记未讲廉政党课;2017年、2018年、2021年党组书记未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021年,2人的《党风廉政责任书》无党组书记签字。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细化主体责任清单。重新梳理完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实施细则,量化年度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时间、次数等具体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时限,细化责任。三是立规明纪建章立制。202277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围绕身边发生的违纪案开展廉政谈话。1115日党组书记在全局开展党组书记讲专题廉政党课,会后,责成机关纪委制定了《包头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问责暂行办法》。四是履行职能强化监督。严格制定落实《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工作要点,及时做好局党组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监督提醒。

47)落实一岗双责存不足。2019年,班子成员仅与37个科室和二级单位中的26个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对巡察反馈中存在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一是从严要求,提醒到位。针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全部签订的问题,对局各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细化考核,抓常抓长。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年度考核工作相挂钩。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执行、督查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确保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48)履行监督责任宽、松、软。2013年至2018年,工勤人员用公车加油卡共购买香烟等个人用品96次,1.36万元,至今未处理。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廉政提醒责任到人。2020年,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对全市公务用车加油卡违规非油消费问题认真开展梳理排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排查阶段将闲置油卡全部注销,关闭了非油消费功能,并将15237.16元资金全部收回。2022年,局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对油卡购买香烟、个人用品等非油消费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点对点提醒谈话。二是积极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加强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常态化治理,对全局现有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车定卡管理和闲置油卡的销户清理,严格执行使用车辆审批报备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加油流程。制定出台了《包头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完善了派车、加油登记和数据核算制度,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真正形成严格、规范的公务用车加油监控机制。

49)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82019年,有2人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撤职或双开,党组至今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机关纪委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开展党纪知识测试。二是认真整改,强化廉政教育。针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制定完成2022年市财政局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并针对我局201820192人违法犯罪行为和20221人违纪行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13.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有差距

50)领导班子执行力、落实力不强。202112月,市财政局在36个市直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总体评价满意度、年度工作情况满意度、营商环境满意度分列倒数第4、第4、第12018年,市财政局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中得33分,全市倒数第3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以专题教育夯实思想认识。局党组先后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启动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凝聚起我要干的思想认识。二是以督查调度推动工作争先。严格执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和上级重点考核事项督办台帐,全年列入台账事项674项,均得到有效落实,为实现考核保三争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以专班用力实现重点攻坚。成立党的二十大利好政策争取专班、党的二十大任务落实专班和五大任务议事协调机构,针对惠企利民谋划一批具体措施和好事实事,用实际行动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好作风、好环境带来的实惠。

51)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到位。2020年党组会上,一位科长因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重要工作被党组书记批评而大闹会场,使会议推迟20分钟,造成不良影响(被停职检查)。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讲政治、强作风、抓落实、争一流专题讲座,邀请包轻院老师讲授公务礼仪,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更得体的仪容、更规范的礼仪、更严谨的作风展现财政干部精神风貌。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动和全市正在开展的爱包头、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督促干部转变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及时提醒干部不断强化作风意识,促进工作作风不断好转。

52)涉案款物处置不及时。截至2021年底,市财政局共有市法检两院移交的43套房产、10辆车、位于三亚的1块土地、1000万股鄂尔多斯银行股份、104件金银首饰、80箱茅台等酒类和1954件字画、瓷器等涉案款物未处置。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认识。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涉案款物处置不及时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明确涉案物的处置主体是各执法机关,财政部门对涉案物处置进行监督。二是加快处置。我局积极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法院和检察院加强联动,依托包头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在运营目录中增加罚没资产板块,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录入运营目录,通过包头市交易平台公开拍卖,现已成交三批次,累计成交金额462万元。此外,鄂尔多斯银行1000万股权已取得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审批。三是优化管理。除上述已成交资产外,另外部分涉案资产在市检察院保管,目前,实体公物仓正在改建中,待实体公物仓改建完成后,将涉案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加强安全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持续推进加快涉案物的处置。

53)预算管控不严。2018年,我市113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307万元,其中市财政局超预算支出22.4万元。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领导对照深刻反思,坚决扛起工作责任。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严控三公经费。20227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90号),全面强化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全面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好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三是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透明财政。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于20223月在包头市财政局官网公开2022年财政局本级预算和2022年财政局部门预算、20229月公开包头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市本级年度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2018年以后未出现超预算情况。

14.整改落实不到位

542019年市财政收付中心《审计报告》指出离退休人员多领在职工资255万元,至今仍有36.5万元未退回。

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111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对照查摆反思,并召开主任办公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一是2019年以来离退休人员多领在职工资255万元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追缴,对未退回的36.5万元反复核查认证,经反复核实共涉及22人,其中29.07万元属于正常工资发放和社保基金项工资,不需要退回,已追缴资金6.45万元。另有0.98万元,因当事人已死亡,家庭背负巨额债务,家属暂时无力归还。二是完善工资系统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和监控预警机制,从2020年起在工资统发系统内设置按年龄提示退休功能,从源头上把好审核关。三是积极推动与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按年向纪检部门提供统发工资数据,推进部门间工资信息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包头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深化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融入重要指示,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分类施策,对于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作为后续整改的重点和关键,确保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在规定时限高质量落地,扎扎实实形成并固化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大事、作决策、抓落实能力。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认真开展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树立有解思维,结合实际创造性抓好落实,切实改出政治站位。  

(二)持续用力严到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合力和效果。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全过程跟踪监督。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勤俭办事业,切实改出严的氛围。  

(三)认真履职担使命,提升改革发展成效。深入开展重大财政经济和社会公共问题研究,积极主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进一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好五大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落实。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落实为市场主体纾困的减税降费举措,加快直达资金下达分配使用,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1+5财政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切实改出发展动力。  

(四)强化党建夯基础,打造干事创业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扎实推进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强化政治培训、专题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建立起知事识人的干部考核体系。选优配强关键岗位干部,及时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改出干事创业激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25228659

传真号码:04725228645

电子邮箱:bts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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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市财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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