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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问卷式宣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10:39:30 浏览次数:56044 来源:会计科     会计科供稿

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金融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

为确保《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精神落地见效,助力单位负责人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提升作为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有力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包头市财政局决定针对各单位负责人开展问卷式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问卷式宣传截止时间为2023331

二、宣传形式

采用“问卷星”小程序,线上宣传形式。

三、宣传范围

包头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金融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

四、知识竞赛内容

加强财会监督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

、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参与此次问卷式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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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星”小程序二维码

 

联系人:滕海英   5228681  5228797

             

             包头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