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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包头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20 17:47:34 浏览次数:79513     社保科供稿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修改<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函〔2023156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包头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包头市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包头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对上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7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包头市财政局)1105室收,邮编014030。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并在信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tshebao@163.com

联系电话:0472-5228678

 

包头市财政局

2023620

《包头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