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
包头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内财农〔2023〕1354号)要求,现将包头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包头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包括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出台的直接兑付到人到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二、补贴政策清单将通过包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各旗县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公开本地区实施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政策清单。各级补贴政策清单不得晚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公布,并向包头市财政局备案。
三、各地区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新旧项目补贴数据的衔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补贴政策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补贴政策清单公布后,因相关补贴政策调整需要变更补贴政策清单内容的,应及时联系包头市财政局。
四、各旗县区要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相关资料留存村(居)委会,方便群众现场查阅。
附件:
包头市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