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23〕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包头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对上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包头市财政局)1207室收,邮编014030。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并在信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tshebao@163.com。
联系电话:0472-5228693
附件:《包头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