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18〕1045号)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局于2018年8月23日—9月30日派检查组对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2016-2017年度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进行了检查,重点是薄改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同时关注了被检查单位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及薄改补助资金的三个旗县现有中小学校44所(土右旗27所,达茂旗8所,固阳县9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2所,完全中学3所,普通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30所;幼儿园78所(土右旗53所,达茂旗12所,固阳县13所)。
通过检查来看,各单位都能重视会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财税政策,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发挥了财务会计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检查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资金拨付不及时、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共下达4份行政处理决定书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对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并建议单位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