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包头市财政局为持续推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开展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一家政府代理机构2019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部分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未留存影像资料
以下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1、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二)代理的部分项目无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以下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1、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三)代理的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文件未载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价格扣除比例。
以下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1、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4、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代理的部分项目逾期退还保证金
以下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1、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6、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文件设定歧视性条款、不合理条件作为加分项
以下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1、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6、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7、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有关举措,加强采购代理机构内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培养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意识,避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保证金收退制度和加强代理费管理。凡自查和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自行限期整改;
三是档案归集不完整的,请及时将项目中缺少的资料补充完整,今后要建立规范的资料归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