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TZCS-G-F-210102.1B1
二、项目名称:包头职教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包头市兴元 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副楼轩和写字楼西单元三楼301室
被投诉人: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07室
相关供应商:包头市保适洁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地址:哈业胡同镇阖顺园大酒店302室
四、基本情况
中标人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法调取包头市保适洁环卫清洁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料,其投标文件中仅提交了商业保险的“团体保险合同”作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调查过程中也未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包头市保适洁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属于无效投标,责令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给予警告。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原中标人属于无效投标。
包头市财政局
2021 年 11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