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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4000/201806-00115 文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6-09-13 18:29:13
发布机构: 包头市财政局 适用企业:
组配分类: 预决算公开

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

发布日期:2016-09-13 18:29:13 浏览次数:56544 来源:信息中心     admin供稿

 ——2016年8月31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素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请审查。

    一、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我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常务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促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市财政局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财政收支决算符合预期,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251亿元,同比增长7.1%,实际完成252.3亿元,同比增长7.7%,完成预算的100.5%;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87.2亿元,同比下降1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3亿元,同比增长10.9%,完成调整预算的89.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亿元,增长15.5%,完成预算的102.9%。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支出预算73.1亿元,执行中加上级补助、下级体制上解、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预算调增146.2亿元,减补助下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预算调减59.6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数为159.7 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1.6%,同比增长16.6%。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9.4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主要为自治区12月底集中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及足球场馆建设等专项资金未列支)。按照预算法和市人大的要求,当年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

    截止2015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434亿元,较上年增加7亿元,增长1.6%。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47亿元,占80%;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7亿元,占1.7%;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9.3亿元,占18.3%。

    截止2015年底,北梁棚改形成政府债务278.2亿元,较上年增加125.3亿元,增长82%。其中,棚户区搬迁、改造、安置等形成政府债务221.2亿元,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债务57亿元(详细情况见北梁棚改领导小组提供的专题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6亿元,同比下降69.4%;政府性基金支出23.8亿元,同比下降6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73%,完成预算的13.1%;政府性基金支出14.4亿元,同比下降68%,完成全年调整预算数的70.2%。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造成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滑;收入未完成预算,支出相应减少。收支相抵,加上上年结余1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3.9亿元,减补助下级支出3亿元、债务还本18.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7亿元和调出资金1.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1.7亿元(主要为自治区12月底集中下达的福彩、体彩、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基金及置换债券)。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当年没有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只有上年结转收入1.4亿元及中央补助厂办大集体改革资金1.99亿元,共形成收入3.3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0.38亿元,完成预算的27.8%。收支相抵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累计结余3.0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3%,比上年增加10.7亿元,增长25.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2%,比上年增加9.8亿元,增长28.3%。收支相抵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8.4亿元。加上年结余55.4亿元,年末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3.8亿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养老、医保及失业、工伤保险结余),比上年增加8.4亿元,增长15.2%。

    各位委员,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一,注重精准发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把握关键,精准投入,综合施策,努力增加有效投资。一是全力稳工业。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全年筹集资金9.5亿元,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减轻企业负担,实施稀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等重点项目,落实生产企业临时用电、铁精粉、稀土原材料等补贴政策。通过科技创新资金,支持装备制造、稀土、钢铁、铝、信息等行业22户企业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投资18.44亿元,新增销售收入68.7亿元。二是全力增投资。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80.7亿元,支持实施了机场改造、市民公园建设、打通城区断头路、城市绿美亮工程以及农田水利和公路、河道治理等一大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投资6.2亿元,带动社会投资50.8亿元,推进节能减排、地下综合管廊示范项目,有效拉动投资增长。三是全力促消费。全年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重点支持“六园区、一中心”、满都拉口岸及大型物流项目,支持五当召、美岱召等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旅游休闲、电子商务、会展经济、养老健康等产业发展,拓宽消费领域。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第二,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保障能力。树立“大财政”理念,多方式、多渠道开源筹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下主导产业和主体税种减收等前所未有的困难,通过实施综合治税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圆满完成了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既有量的增加,也有质的提升。全年公共预算收入入库均衡,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区4.7和1.2个百分点。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持续保持16%左右的增幅,而非税收入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占比较上年回落5个百分点。二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一方面支持做强做大水务、交通、住建、正信几大国有实体公司,增强其融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设立了全国首支规模40亿元的地市级“美丽乡村”产业基金,有效解决了“十个全覆盖”资金瓶颈,开创了新的融资模式。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全力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49.1亿元,同比增加29.6亿元,增长24.7%,是我市争取资金总量、增量最多的一年。特别是继上年获得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市后,2015年又获批为国家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市、稀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市。三个国家示范项目三年内可获中央30多亿元的资金支持,在全国各省市中目前是唯一的。

     第三,加大财力投入,持续改善民生。经济越困难,越要关注民生问题。全年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的投入330亿元,占比83.9%,同比增长13.1%。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年发放粮食直补、草原生态奖补、围封禁牧补贴、城乡低保等补贴8.1亿元,惠及农牧民和部分城镇人口达83万人,28万多个家庭,涉及农业、牧业、社保、教育等9个领域、47类、65项。继续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80元和每人每年5,044元,居全区第二和第三;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80元和399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全力支持重点民生工程。多渠道投入资金15.8亿元,有力推动我市“十个全覆盖”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投入9.6亿元,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投入3.2亿元,继续支持公共交通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和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安全饮水工程,构建城区监控体系,建成食品药品和水质检测中心、肉菜追溯体系,解决了一批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三是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把就业放在首位,投入就业资金1.5亿元,全面落实小额贷款贴息、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再就业政策。2015年我市新增就业4.21万人,城镇失业率3.88%,低于控制目标。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在保障义务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和做好扶困助学工作的同时,投入9.6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7所,实施了标准化学校、农村薄弱学校和蒙中、回中等一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教育软硬件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等医疗卫生改革政策,支持包头儿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条件。支持文化体育事业,本级投入2.2亿元实施公益场馆免费开放、改善广电设施及旗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等项目,加快我市足球事业发展。

    第四,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服务水平。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依法理财的内生动力,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提升。制定了《包头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搭建起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框架。取消了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或生产总值挂钩机制,强化了财力统筹安排。清理了现行财税优惠政策,为规范征收奠定了基础。试编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积极推广PPP融资模式,9个项目列入国家及自治区示范。实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完成了公交IC卡补贴等5个项目、启动了燃煤锅炉整治等7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实行专户资金“以存引贷、以存促贷”,建立起政府与银行的信贷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不合理收费,并向社会公开了收费项目清单。启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成全国一流的政府采购服务平台,打造方便、快捷、公开、高效地政府采购新模式。

    二、人大审查意见和本级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对2014年包头市本级决算报告提出的审查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局牵头逐一整改落实。在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将连续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上级预算资金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有交叉且当年不能使用的专项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015年共收回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2.7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及全市重点项目。在完善决算编报方面。一是认真做好决算编报基础工作,在收集、整理、汇总、审核有关决算数据时严格把关,仔细核对,全面审核,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决算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完整。二是在决算编报过程中,始终把预算作为决算编制的“标尺”,做到与预算相对应,相衔接。三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决算报审程序。财政部门编制的2015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先经本级审计部门审计后,再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和审议。在加强地方债务管理方面。一是将清理甄别后确认的以前年度各类债务余额全部纳入债务管理系统,并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按照《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清晰反映出偿债资金支出情况。三是主动与财政厅对接,积极推动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在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偿债压力的同时,规范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预算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市本级置换存量债务63.4亿元,全面完成了置换任务。在落实审计报告整改意见方面。及时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部门结转的项目支出结余未收回本级财政统筹管理,政府债务偿还资金未全部纳入当年预算,应缴未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滞留专户未缴入国库,非税收入专户沉淀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截止2015年底,已将应缴未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4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专户结转1.4亿元及利息收入43.8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非税收入专户沉淀资金609.8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统筹管理;已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2016年转移支付收入全部编入预算,并分解下达到旗县区,保证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已将部分不够细化的项目支出采取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加大项目支出立项论证、评审力度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已将部门结转的项目支出和全部基本支出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已将政府债务利息纳入预算管理,债务本金列入置换债券计划。

    三、今后几个月财政工作重点

    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政策性减收量大,以及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叠加,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和年度预算平衡的压力非常大。同时,对于财政决算中反映出的财源建设不足、支出结构固化、预算执行力有待增强、政府债务负担重等问题,也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为此,今后几个月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财源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三去一降一补”及减税降费有关政策,鼓励钢铁、有色、装备制造、电力等企业加强产业联合重组,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新动能。落实好我市出台的电价、原材料及协作配套补贴、专项奖补等工业、服务业扶持政策,促进企业稳定运营,增加财源。二是继续通过助保贷、以存促贷、上市奖补等措施,带动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加大对有投资、有产值、有销售、有税收重点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推动企业稳定生产、提升效益。三是坚持税源建设和依法征管两手抓,强化综合治税机制,想方设法补齐“营改增”减收缺口,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四是牢牢抓住中央、自治区财政减专项、增一般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机遇,立足我市老工业基地、边疆民族地区等特点,大力争取各类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体制方面的财力支持。

    (二)深入贯彻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支出管理,更加突出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压缩“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追加项目。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重点对全市性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强化督促通报。完善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深挖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合理调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资金,避免财政资金闲置、重复和交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精力做好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推进专项收入统筹管理力度,逐步取消以收定支。加强项目库管理,力求将全部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地区和项目。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三)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提高投融资工作水平,打好“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拳。一是加快工业产业发展基金、稀土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的社会资金到位,尽快投入运营到具体项目,发挥其拉动投资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PPP工作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做好PPP示范项目的推广和落地工作,推进存量项目PPP模式转化。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全面分析和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尽快出台我市政府性投融资管理办法(已制定),建立决策、执行、运作、监督相制约的管理责任制,提高资本运营效益,确保政府投融资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积极做好财政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本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研究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试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加快各类财税制度和政策公开,推进县、乡级政府和单位公开教育、社会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做好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持续关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对我市财政收入和相关企业带来的影响,积极争取自治区对我市的税返支持。做好财政中期规划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支出绩效评价以及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年度目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效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