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助力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和基层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水平,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较2015年增加39元,增长97.5%;较2020年增加5元,增长6.8% 。截止目前市财政分三批已累计拨付2056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9552万元,市本级补助1014万元,全部下达各旗县区。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增加5元全部落实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辖区城乡居民提供14类45项服务,以重点人群如慢性病患者、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同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国家下达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任务,要保质保量完成。
各旗县区应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