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专项资金1296万元,落实三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近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1296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426万元,惠及9916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870万元,保障2824人。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制度是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58周岁以后,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对象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这些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财政资金保障,进一步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使其精神上得到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
各旗县区及部门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将符合政策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