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水平,截至目前市财政局拨付上级专项资金1416万元,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工作,其中:
一是拨付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38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中临床用血筛查核酸检测、艾滋病防治项目哨点监测、重点人群防治、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随访管理与抗病毒治疗、实验室及设备配置、实验室质控和检测等工作。
二是拨付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199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患者治疗、可疑患者检查、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耐药可疑者筛查、耐药监测、菌株运输等项目工作。2023年,包头市要完成830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与规范治疗管理任务、6400例可疑症状者检查任务、34例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检查任务、457例耐药可疑者筛查任务。
三是拨付精神卫生专项资金106万元,主要用于病例筛查和确诊、贫困患者治疗补助、高风险患者应急处置和对随访、康复服务的技术指导、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等工作。
四是拨付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专项资金525万元,主要用于布病、手足口和病媒生物防治,流感、禽流感及SARS防控等工作。
五是拨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专项资金133万元,用于我市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死因监测、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干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慢性病防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等项目。
六是拨付免疫规划专项资金54万元,主要用于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及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
七是拨付包虫病防治专项资金19万元,主要用于人群筛查、血清检测、犬粪调查、中间宿主(羊)肝脏检测、病人管理、质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重大疾病实验室检测、筛查质量,有效增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巩固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防治效果,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绩效监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