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89 | 文号: | 财资环〔202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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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15: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财资环〔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