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2112-00479 | 文号: | 包财【2021】126号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09:02:02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总结推进财政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参照自治区财政厅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局实际,决定成立包头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奇跃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苗耀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建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玺平 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郭志刚纪检组组长、二级调研员
李德功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主任
张延民 二级调研员
曹 俊 总会计师、二级调研员
张春江 四级调研员
马权玺四级调研员
成 员:冯 宏 农牧科科长
付贵如 办公室副主任
郭建平 人事科科长
王 邈 条法税政科科长(临时负责综合科工作)
张 伟 预算科科长
李立虹 国库科科长
王 薇 债务管理科科长
孟 岚 行政政法科科长
寇新满 科技教育科二级主任科员
刘 洁 文化体育科二级主任科员
李少威 经济建设科科长
薛 岩 经济贸易科科长
刘冬梅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长
李永健 基层财政科科长
康 英 社会保障科科长
杨 宁 金融外经科科长
刘有平 工业交通科科长
吴 瑛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
王勇灵 非税收入管理科科长
刘晓燕 会计科科长
时更生 绩效管理和监督科科长
张 帆 政府采购科科长
王艳芳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贾晓枫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
党一伟 财政信息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冯 宏 农牧科科长
副主任:贾 昕 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乌力吉 人事科副科长
陈 君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二级主任科员
王彩霞 农牧科副科长
李永健 基层财政科科长(兼)
康 英 社会保障科科长(兼)
成 员:王 邈 条法税政科科长(临时负责综合科工作)
格丽娃 预算科副科长
徐 峰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李继红 债务管理科副科长
张 颖 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寇新满 科技教育科二级主任科员(兼)
任高颉 文化体育科副科长
庄 永 经济建设科副科长
吴春兰 经济贸易科二级主任科员
纪慧瑾 金融外经科副科长
杨晓欣 工业交通科副科长
吴 瑛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科长(兼)
王勇灵 非税收入管理科科长(兼)
刘 琪 会计科副科长
康彩霞 绩效管理和监督科副科长
张 帆 政府采购科科长(兼)
张 成 机关党委副书记
办公室设在农牧科,负责开展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科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三牧”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市财政局作为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涉及市财政局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3.审议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举措,研究分析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4.指导旗县区财政部门做好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5.统筹组织市财政局定点帮扶各项工作,支持帮扶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提出局内职责分工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协调督促推进;承担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会同局条法科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综合性重大政策进行研究。
2.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及时向局党组和领导小组汇总报告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乡村振兴具体领域的资金管理、政策研究等职责仍由相关科室按分工负责)。
3.协调局相关科室和旗县区财政部门,及时总结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长签发。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
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政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主动加强与相关科室、单位以及各旗县区之间的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巩固形成推进财政支持全面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