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00794 | 文号: | 包财农〔2022〕465号 |
---|---|---|---|
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15:05:06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各旗县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委、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乡村振兴局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包头市农牧局 包头市水务局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