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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发布日期: 2023-01-20 1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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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南(乡村基层组织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0 18:51:10 浏览次数:53370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牧科供稿

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南

(乡村基层组织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和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确保农村地区平稳转段,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订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乡镇、行政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组建防控服务队伍

(一)人员组成。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村“两委”负责统筹组织建立村级防控队伍。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组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村医、乡村动物防疫人员、民警、社会工作者等,动员返乡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作为志愿者加入防控队伍。发挥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和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等机制作用,通过网格化、信息化等手段,实行分组、分片(网格)联系,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二)任务清单。登记管理本村村民基本健康信息,重点做好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主要承担以下防控任务。 

1.摸底基本情况。了解本村村民健康状况、用药及生活物资、急诊转运需求等情况,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建立微信群、公布电话等形式方便村民联系报备,做好上下沟通对接。 

2.组织走访巡查。加强重症高风险人群定期联系和随访并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引导村民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巡查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情况,加强风险提示,督促落实防控措施。 

3.协助送医送药。对接县(市、区)防控机制物资保供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时协助发放药品、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用品。倡导邻里互助,共享富余的药品、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用品。协助组织村民做好疫苗接种。 

4.辅助转诊转运。安排村级防控人员协助做好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安排志愿者进行专人点对点、人对人对接,及时把有紧急就医需要的村民转运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 

5.落细关爱照料。组织村级防控队伍及时了解和协助解决村民在生活物资、就医用药、特殊照料、农事生产等方面的需求,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且生活无法自理的村民家庭饭菜有人送、药品有人买、重症有人管、农事有人帮。落实落细对乡村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政策和举措。 

6.做好宣传引导。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宣传个人防护和科学用药常识,倡导健康饮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一)村民日常防护。引导村民主动配合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走亲访友时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规律生活,充足睡眠,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疫情严重时,在公共场所保持1米安全距离,少聚集、不扎堆,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内侧遮挡口鼻,避免病毒扩散。家里经常通风换气,定期清洁消毒。 

(二)返乡人员防护。引导返乡人员提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村“两委”,在返乡途中乘坐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好口罩。返乡初期尽量少聚集、少聚餐,减少与老年人尤其是患有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人群接触。 

(三)重点人群防护。村“两委”要积极主动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本村重点人群健康信息,对接联系老年人“绿色通道”或者流动接种车,按要求组织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做好红黄绿色标识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对黄色、红色分类管理的重点人群每周联系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红色标识的感染人员要立即就诊转诊;黄色标识的感染人员要对症用药,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症状持续加重或不适宜居家的及时就诊转诊。 

(四)感染人群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患者落实居家自我照护,按药品使用要求和医嘱使用对症药品,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不共用餐具、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定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因特殊情况外出,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及时去医院就诊。感染者要及时清理消毒居家观察治疗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村“两委”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消毒。 

三、做好重点场所、环节防控管理

(一)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疫情严重时,针对集市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乡镇党委政府统筹指导,结合群众意愿,适当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村“两委”落实专人加强客流引导,提醒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尽量分散不扎堆。感染者不去参加活动,重点人群减少参加活动,确需前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活动组织者每天进行场所消杀,及时清理塑料袋、果皮纸屑、废弃口罩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婚丧嫁娶等活动。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教作用,倡导婚事、丧事从简,推进移风易俗。村“两委”安排专人现场巡查提醒,督促活动场所相关管理人员提前做好消杀,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感染者尽量不前往。疫情严重时,取消或推迟婚礼,控制治丧规模,适当缩短活动时间。 

(三)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棋牌室、小卖部、卡拉OK、饭馆等空间密闭的重点场所及时通风换气,从业人员或保洁人员每日对走廊、门把手、扶梯扶手、前台、座椅等高频接触区域和部位做好消杀,村民进入场所戴好口罩。疫情严重时,按照属地要求,娱乐休闲、洗浴、宗教活动等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农贸市场、银行网点等营业场所缩短营业时间;饭馆、农家乐等限制同餐人数或取消堂食。 

四、做好人员转运和物资配备

(一)协助重点人群转运。组织动员有私家车的村民成立转运保障志愿车队。出现重症感染或其他紧急就医情况时,联系使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转运到收治医院。按照安全、就近、便利原则,当救护车不能及时调配抵达时,安排本村保障志愿车队进行转运,或在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下,统筹使用临近村保障车队转运。 

(二)联系抗疫物资配备。县(市、区)防控机制加强统筹调度,保证区域内物资供应,药品等可用量应保持在2周以上。村“两委”组织摸清村民合理用药需求和防疫物资需要,上报乡镇党委政府,或通过村卫生室向乡镇卫生院报告。村卫生室要配足必要的药品、抗原检测试剂、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物资用品。村民有用药和抗原检测等需求时,可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村“两委”设置的供应点适量购买或按规定领取。防疫物资紧缺时,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申请调配,优先发放给重点人群和困难人员。 

五、落实农业生产活动防疫措施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大田农业生产。疫情严重时,农户要“两点一线”从户到田开展农事活动,生产作业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村“两委”根据农户需求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生产托管,不误农时。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畜禽养殖及疫病防治。指导养殖户定期做好养殖场内道路、圈舍、饲喂工具及运输工具清洗消毒;加强人员卫生管理,保持圈舍空气流通,及时清除畜禽粪污。根据农户需求,协助组织做好仔畜雏禽及种畜禽供应、代养,以及饲料、兽药、疫苗等投入品及时供应,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和免疫,及时收集村内病死畜禽并做无害化处理。 

(三)统筹疫情防控和农资产品流通。将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粮油、蔬菜、水果、出栏畜禽、肉蛋奶、水产品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车辆全面做好消毒消杀,确保农资顺利下乡,农产品顺利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