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3-0105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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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18:57:29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3—2030年)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基础条件
第二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第三节 高标准农田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建设目标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一节 建设标准
第二节 建设内容
第三节 建设监管与管护利用
第四章 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
第一节 建设分区与建设方向
第二节 示范建设工程
第三节 指标分解
第四节 水资源平衡分析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二节 效益分析
第六章 环境影响分析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规划管理
第三节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第四节 加大科技支撑能力
第五节 严格监督考核
前 言
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是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为统筹做好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推进市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包头市“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2》等,结合“十二五”时期以来包头市各旗县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和区域特性,制定了《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分区建设重点等,是指导包头市各旗县区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期为2023-2030年,展望到2035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补齐农牧业生产短板,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新成效,同时也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第一节 基础条件
一、耕地现状
包头市地处华北地区、蒙古高原南端、内蒙古中部,位于渤海经济区与黄河上游资源富集区交汇处,南临黄河,东西接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北与蒙古国接壤,阴山山脉横贯中部。全市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势。黄河流经包头市境内约220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36.8亿立方米,是包头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主要水源。
基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全市耕地43.02万公顷(645.35万亩),年均降雨量295.8mm。其中,水浇地22.92万公顷(343.78万亩),占53.27%;旱地20.1万公顷(301.57万亩),占46.73%;水田48.23公顷(723.45亩),占比不足0.01%(地块零散,计算时归并)。耕地主要分布在河套土默川平原和阴山北部。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3个旗县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90.0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94万公顷(449.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9.5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11万公顷(166.7万亩),占25.8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0万公顷(26.98万亩),占4.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17万公顷(2.5万亩),占0.4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2.54公顷(938.1亩),占0.01%。
二、耕地质量情况
包头地处高原干旱、半干旱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雨分布不均。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其中,1-4等高产田占比12.50%,5-7等中产田27.95%,8-10等低产田59.55%,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87.50%。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包头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45.11万亩,包括2011-2018年由国土、财政、发改和水务组织实施建成并入库管理的89.05万亩高标准农田类项目,以及2019年职能转隶后农牧部门建成的56.06万亩。
其中,土默特右旗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4.96万亩(包括2019年以前建成的89个项目,总面积59.11万亩),固阳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3.76万亩(包括2019年以前建成的26个项目,总面积14.35万亩),达茂旗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68万亩(包括2019年以前建成的26个项目,总面积8.36万亩),九原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67万亩(包括2019年以前建成的8个项目,总面积5.17万亩),东河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19万亩(包括2019年以前建成的4个项目,总面积2.05万亩),青山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0.55万亩,石拐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0.3万亩。
2021年底前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投资总额约16.87亿元,亩均投资约1163元。其中,2019年以前建成的89.05万亩项目总投资约10.44亿,亩均投资约1172元;综合考虑项目验收结项时资金审减因素,按完成面积比例折算2021年项目投资,2019年至2021年底建成的56.06万亩项目总投资约6.43亿,亩均投资约1147元。
综合测算原有耕地亩均净增产和新增耕地亩均产量,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可新增粮食产量1.5亿公斤以上。亩均净增产100公斤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占比超过95%,最低亩均净增产不低于80公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有4万亩以上的新增播种面积,亩均产量可达到400公斤以上。
截至2022年底,包头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70.75万亩。
图1 主要项目旗县区占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比例图
第二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十二五”以来,包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田抗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为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夯实了粮食安全生产基础。“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基层政府组织实施,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市已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145.11万亩,其中,农牧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以上。建成项目区内粮食产能增加10%~2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稳步提升,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根基,推动了农牧业现代化发展。
(二)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归并零散地块、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了农田灌溉能力、抵御灾害能力和新技术应用水平,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有效提高,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生产、经营、利用方式的转变,显著提升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三)促进了“三农”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块规整、田块整治、道路通达、水电配套、生态友好、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耕地数量质量得到提高,生产效益明显提升,原有耕地亩均净增产100公斤左右,平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8%以上,新增耕地亩均产量400公斤以上。其中,土右旗、东河区亩均增产70—90公斤,达茂旗、九原区亩均增产140—180公斤,青山区亩均增产220公斤左右,固阳县、石拐区(旱改水)亩均增产400公斤以上。田间耕作成本降低5%~20%。据市域内统计,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节水15%~30%,绝大多数项目区节水效果可达到20%以上,节电5%~15%,省时省工约20%。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可以发挥良好的效益,农牧民年人均新增农业纯收入1200元以上,累计受益户数近8万户,其中,近三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惠及农户约4.79万户。
据统计,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单位有约3080名职工参与建设,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就业空间。通过参与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直接增加了农牧民劳务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成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另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带动乡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增强了农民的科学观念、参与意识和自我发展、自主管理能力,有利于培育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加快农村民主管理进程,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发展。
(四)改善了农田生产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优化了农田布局,改善了农田生产利用方式,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农田林网(农田防护林)建设,林网覆盖率提高,土壤理化性状得以逐步改善,部分田块土壤盐碱化速度减缓、程度减轻,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在部分项目区同步推广高效节水及新技术应用等,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了农田生产生态环境。
(一)新增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包头市大部分耕地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田块细碎化等问题,由于新增建设任务选址难,标准要求高,有效施工窗口期短,新增建设任务紧迫。
(二)建成项目亟需改造提升。部分以前年度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由于受实施期投资标准所限,建设标准不高,不同程度存在着田间道路配套不完善、机耕道路建设标准不高的现象,难以满足大型、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需求,部分项目区设施老化甚至损毁,农田灌排成本高、效率低,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存在差距,我市现有高标准农田的数量规模和质量等级不能完全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三)资金投入标准亟待提高。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四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1〕244号)正式出台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资金使用、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并不统一。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持续推进,各旗县区储备的集中连片、水源条件较好、施工条件便利的地块已陆续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剩余未建地块的基础条件较差,建设难度不断增大,建设成本持续攀升,资金需求大、筹措难。根据已实施项目的经验、实际情况测算和项目旗县区的反馈,达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亟待提高建设投资标准,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另一方面,旗县农牧局应建立“专人管理、专账核查、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制度,积极协调当地财政,确保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
(四)耕地生态建设有待加强。早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普遍侧重粮食产能提升而对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重视不够,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各环节,未能充分体现耕地生态建设理念,存在简单硬化沟渠道路、打井超采地下水灌溉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加之因缺乏与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措施的有效融合,一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沿用传统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资源消耗强度大,耕地质量提升不明显,支撑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五)灌区排水体系亟须完善。根据土壤盐碱化程度分析,我市盐碱化耕地面积约112.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7.4%,主要分布在土右旗、九原区和东河区黄河沿岸以及引黄灌区。这类耕地最显著的问题就是灌排系统运转不畅,缺乏完善的灌排体系,灌溉设施、排灌设施有效改造、更新维护较慢,排水设施旱涝不均、老化淤塞。因受占地、工程量和资金投入大等影响,导致排灌设施很难建设,排水外网不健全,土右旗等地形成了能灌不能排、地下水位高、土壤返盐较重的局面,耕地盐碱化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制约了我市耕地质量、粮食生产能力的整体提升。
(六)建后管护体系尚待健全。根据对近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建后调查和信息反馈,部分项目区存在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其中管护资金短缺难以落实的问题尤为显著,影响了高标准农田效益的长久发挥,需尽快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对照国家要求,还需不断推进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机制,项目建设单位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的同时,需同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国家、自治区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党的二十大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5年,自治区高标准农田达到5470万亩以上,《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5年,包头市新建高标准农田39万亩,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为大力推进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政策保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更加规范高效。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关于农田建设管理职能调整与划转的要求,实行农田建设统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构建完善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22年10月1日实施。自治区农牧厅于2021年7月和11月分别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四项管理办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四项制度办法》,并已全部开始施行,八个办法对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后期管护、专家库管理、评价激励、参建单位信用评价、项目库管理和上图入库八个重点内容进行了统一指导和规范,市农牧局在2022年1月正式印发了《包头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更加完善、规范和高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破解传统发展模式和农牧业绿色供给提供了重要机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推广农田节水、科学施肥、改土培肥、科学管护等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肥、保墒能力,有效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遏制耕地盐碱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宜机耕作,既能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方便农机作业,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夯实农田基础。我市作为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承建盟市之一,要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包头贡献。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了广泛社会共识、积累丰富经验。2015年,国务院建立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总结了技术措施,培养了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经验,建成了大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为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模式,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支撑。
“十二五”以来的实践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优化农田生态环境,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是一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事关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兴旺的公益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性民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获得社会高度认同,是推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重要途径之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要求,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目标,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着力田、水、路、林、电、土、技、管和耕地质量提升综合配套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发展浅埋滴灌、膜下滴灌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着力构建统一布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管理新体制,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着力粮食稳产高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夯实粮食安全生产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运营管理和建后管护。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多元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夯实基础、确保产能。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及主要粮食生产旗县(土默特右旗)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宜机耕作、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改造提升任务指标同步进行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改造提升建设,切实解决部分以前年度建成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从整体上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四)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据各旗县区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选址和建设内容,推进田、水、路、林、电、土、技、管综合配套,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立足我市实际积极探索旱作高标准农田、盐碱化耕地改良治理、绿色数字农田等建设模式。
(五)整合项目、高效节水。鼓励旗县区积极整合水利部门项目资源,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有效建设改造、更新维护灌排设施,畅通灌排体系,因地制宜推广黄灌区滴灌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六)建管并重,长效使用。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实现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和高质量使用。
(七)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统一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第三节 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包头市的农田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集中力量开展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总体建设目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更趋完善。结合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农田建设潜力,科学编制《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并动员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有建设潜力的旗县区积极编制旗县区级规划。市级规划重点确定潜力区域,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布局,确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旗县级规划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定工程措施和时序安排,做好项目储备。
——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更加优化。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到2025年,力争全市高标准农田建成规模达到200万亩以上;到2030年,力争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达到280万亩以上。
——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业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以上,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提高20%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达到100%。
——高标准农田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基本形成,标准化生产基本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建成一批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
二、2023-2025年目标
2023-2025年,全市力争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万亩,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以上。
三、2026-2030年目标
2026-2030年,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50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0万亩以上。
到2030年,确保全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规模累计达到28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80万亩,其中规划期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
四、2035年远景展望
到2035年,全市农田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更趋完善,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化监管,真正达到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田间道路通畅、农田林网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功能明显加强。
表1规划主要指标表
指标 | 自治区下达目标 | 规划目标 | 属性 | ||
1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169.6 | 200 | 约束性 |
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15 | 30 | |||
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189.6 | 280 | |||
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43 | 180 | |||
2 | 高效节水 灌溉建设 | 到2025年累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7 | 40 | 预期性 |
到2030年累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12 | 150 | |||
3 |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 产能提高值 | 100公斤 以上 | 100公斤以上 | 约束性 |
改造提升高标准 农田产能 | 高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平均水平 | ||||
4 |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 20%以上 | 20%以上 | 预期性 | |
5 |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一节 建设标准
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建设内容,实施农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统筹农田地力提升工程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制定符合全市实际的分旗县区、分类型的差异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规范及定额,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
2022年以后年度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严格执行《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提升耕地质量。
第二节 建设内容
一、田块整治工程
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划定和一般农用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农田地表坡降,实现田块规模适度、相对集中连片、田面平整。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深翻深松土地,通过充填客土、剥离回填肥沃表土,改善农田耕作层。培肥改良土壤,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于建设前,耕地盐碱化程度得到相应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与田间工程并进的要求,配套改造建设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喷灌、滴灌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在水源有保证、具备灌排条件的旗县区优先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50%以上,水源工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5年,井灌工程的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衬砌渠道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55,管道输水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68,喷灌工程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75,滴灌工程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85。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5年,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建筑物性能与技术性能达到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三、田间道路工程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产的原则,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规划实施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应达到100%,丘陵区不低于90%,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机耕路路宽宜为3~6米,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等材质铺装;生产道≤3米,宜采用素土、砂石等材质铺装。在地势较为平坦开阔的地方,设置会车让车的车道。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推广生态型治理模式,注重生态沟渠及地表径流集蓄与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根据防护需要,在主要道路和干渠两侧,适时、适地、适树设置农田防护林。干渠两侧宜配置高杆乔木形成林带,机耕路两边宜配置低矮灌木。农田防护林造林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应达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科学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
五、农田输配电工程
农田输配电建设应与当地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输配电线路导线应根据用电负荷确定,且预留变电站进出线两个方向的输配电线路走廊。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尽量不在田块中架设输电线杆,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对适宜发展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可合理布设弱电设施。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14049、GB12527等有关行业规定。
六、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包括土壤改良、土壤培肥、障碍土层消除等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是根据土壤退化成因,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或工程等综合措施治理。土壤培肥工程是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深耕深松、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治理盐碱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根据各旗县区的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推广免耕少耕、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措施,治理退化、沙化和盐碱耕地,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七、农业科技服务
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引进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先进农业科技,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基础条件,合理安排种养结构、种植布局,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一体化智能控制技术、灌溉系统水量实时调控等先进适用技术或装备。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大力推广高性能无人值守植保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平原地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丘陵山区不低于7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不断提升。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引导和指导农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使养分比例适宜作物生长,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深化测土配方精准施用化肥,推广有机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污染。推广农药残留微生物治理、农药减量使用、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效果,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健全地膜回收机制,推广可降解地膜应用和地膜替代新技术研发,控制地膜使用减少污染。
八、其他工程
高标准农田可针对消除农田灾害因素、加强农田生态功能、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升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能力,建设其他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应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一、统一上图入库
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确保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
(一)及时填报、审核平台信息。配合加快高标准农田管理数据平台建设,旗县区农牧局做好基础信息填报,市农牧局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报送准确性和时效性。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二)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利用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和绿色数字农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农田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二、建设质量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实现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加强社会监督。尊重项目区农牧民意愿,保障农牧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在农牧局官方网站公开项目立项批复等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牌和界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规范高标准农田验收,市农牧局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移交管护的同时登记造册或签订协议,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四、严格管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可持续利用。对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三)确保良田粮用。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五、耕地质量动态监测
(一)耕地质量评定。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实地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阶段和项目验收阶段)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做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二)动态监测平台建设。以现代信息化手段为平台,搭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基础平台。开展耕地地力基础详细调查、评价和信息化建设,掌握耕地质量底数。在全市不同类型区、不同地类科学合理布设监测样点,采集样点基础数据,开展土壤墒情变化、常规养分变化、土壤污染和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从而实现耕地质量底数清、动态监测、实时监管的目标。
(三)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点。在满足各旗县区每10万亩耕地(按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计算)至少有一个监测点的基础上,对盐碱地改良集中区域和沿黄流域的监测点进行加密布设,确定各旗县区监测点建设数量及资金,开展长期定位监测工作。整合现有耕地质量监测点,推进全市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形成从旗县区到市、自治区耕地质量的多级高效数据管理机制和体系。
六、强化后期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二)健全工程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旗县区政府负总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工作体系。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和“财政激励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压实高标准农田受益主体管护责任。
(三)落实管护资金。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旗县区农牧局要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运行管护经费,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在有条件区域,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筹措管护资金,调动管护主体积极性。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探索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害保险制度等。
结合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区域划分和我市实际,将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布局划为阴山北部区和河套灌区两个区域,针对区域状况,结合资源潜力状况,明确两个分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方向及重点。
一、阴山北部区(丘陵区)
(一)区域特征及范围
阴山北部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大青山脉北部,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3.1℃,≥10℃有效积温1800~2500℃,年平均降水量为150~350毫米,无霜期100-120天。耕地立地条件差,土壤养分瘠薄,耕地质量等级以下等为主。土壤类型主要有栗钙土、淡栗钙土等,坡耕地多,土体中下部有钙积层,质地多为沙壤或轻壤,蓄水能力不强。并有“十年九旱,年年春旱”之称,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但同时也是重要的马铃薯、油料生产基地。包头市固阳县、达茂旗属阴山北部区,详细情况见表2。
包头市阴山北部区的耕地面积405.86万亩,含水浇地117.1万亩,旱地288.76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35.74万亩。根据任务下达文件和相关旗县高标准农田数据采集分析,我市历年在本区域内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62.14万亩,待建设理论潜力规模232.88万亩,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规模7.55万亩,需提质改造建设规模63.43万亩。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设重点
阴山北部区属于北方典型农牧交错带,以农田生态化建设为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缺乏、水土流失等,土地利用相对粗放。建设重点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压减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配套农田防护林网等工程。预期亩均提升粮食产能45公斤以上。
表2 阴山北部区情况表
单位:万亩
规划分区 | 旗县区 | 耕地 | 永久 基本 农田 | 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 | 待建设理论潜力 | 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 | 需提质改造规模 | ||
合计 | 水浇地 | 旱地 | |||||||
阴山北部区 | 合计 | 405.86 | 117.1 | 288.76 | 335.74 | 62.14 | 232.88 | 7.55 | 63.43 |
达茂旗 | 133.05 | 55.05 | 78 | 97.25 | 20.87 | 60.09 | 3.64 | 24.65 | |
固阳县 | 272.81 | 62.05 | 210.76 | 238.49 | 41.27 | 172.79 | 3.91 | 38.78 |
(三)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以修筑条田为主,条田长度不宜大于1000米;田面相对高程标准偏差宜小于15厘米。田面横纵向地表坡降不大于1/30。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米~200米,梯田土坎高度不宜超过2米,田面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梯田埂坎工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0年。
2.灌溉与排水:本区建设重点是实施以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灌溉保证率达50%以上。
3.田间道路:修建田间道路原则不采用硬化措施,处理好生态平衡关系,提高农田田间道路通达度,田间道路通达程度达到90%以上,宜机化率达到85%以上。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立足抵御自然灾害、阻隔冬春季土壤风蚀,兼顾生态和水资源条件要求,注重农田防风效果和防风层次选择当地适宜的树种,受防护农田面积占项目区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0%,提升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
5.农田输配电: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等工程相结合,确保水电配套,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6.农田地力提升:通过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推广种植绿肥,实施带状间作、轮作、留茬免耕、秸秆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培肥土壤,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生态化建设。
二、河套土默川区(平原区)
(一)区域特征及范围
河套土默川区位于河套灌区东部,北依阴山脉大青山南麓,南临黄河,东连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西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该地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3~6℃,≥10℃有效积温2900~3200℃,无霜期130~150天。年平均降水量为335~400毫米,且多集中在6~8月,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易形成暴雨。蒸发强烈,年平均蒸发量1999~2346毫米。耕地集中连片,土壤养分瘠薄,耕地质量等级以中下等为主。土壤类型主要有淡栗钙土、灌淤土、潮土和盐化土等,土地平坦,土体深厚,土质肥沃,水热条件优越,灌溉条件较好,盐碱化程度高(PH平均含量8.55,为强碱性)。是重要的玉米、小麦、向日葵等生产基地。我市土默特右旗、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石拐区、昆都仑区均属于此区域,详细情况见表3。
包头市位于河套土默川区的耕地面积239.5万亩,含水浇地226.62万亩,旱地12.81万亩,水田0.0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79.57万亩。根据任务下达文件和相关旗县高标准农田数据采集分析,我市历年在本区域内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08.61万亩,待建设理论潜力规模25.17万亩,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规模25.17万亩,需提质改造建设规模113.91万亩。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设重点
河套灌区是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要区域,也是全市主要产粮区域之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耕地碎片化、地表水利用率低、土壤盐碱化程度较重。建设重点是田块整治、灌溉排水和耕地质量提升等工程,开展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配套建设,大力实施盐碱地改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打造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预期亩均提升粮食产能100公斤以上。
表3 河套土默川区情况表
单位:万亩
规划分区 | 旗县区 | 耕地 | 永久基本农田 | 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 | 待建设理论潜力 | 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潜力 | 需提质改造规模 | |||
合计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河套土默川灌区 | 合计 | 239.5 | 0.07 | 226.62 | 12.81 | 179.57 | 108.61 | 25.17 | 25.17 | 113.91 |
土右旗 | 175.56 | 172.08 | 3.48 | 139.42 | 95.14 | 19.18 | 19.18 | 84.21 | ||
东河区 | 13.37 | 0.07 | 13.26 | 0.04 | 9.28 | 4.35 | 0 | 0 | 8.77 | |
九原区 (含高新区) | 38.3 | 35.93 | 2.37 | 25.39 | 8.27 | 4.27 | 4.27 | 18.02 | ||
青山区 | 3.48 | 0.67 | 2.81 | 1.36 | 0.55 | 0.41 | 0.41 | 0.4 | ||
石拐区 | 5.73 | 2.03 | 3.7 | 2.74 | 0.3 | 0.92 | 0.92 | 1.52 | ||
昆区 | 3.06 | 2.65 | 0.41 | 1.38 | 0 | 0.39 | 0.39 | 0.99 |
(三)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通过田块调换整合、大破大立等措施,优化项目整体框架。条田长度不低于200米,田块宽度宜为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田面相对高程标准偏差宜小于6厘米。田面横纵向坡降(500米)均为1/800~1/500。
2.灌溉与排水:疏浚引水河道,加强斗农渠衬砌和毛渠疏浚建设,稳步提升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重点加强排水设施建设,开挖疏浚末级排沟,健全排水排盐设施,严防次生盐碱化。
推进黄灌区高效节水工程,采取直接引黄滴灌和渠道蓄水池滴灌等模式,集成水利工程一体实施,将渠道引水工程、首部工程、过滤系统与农田管网有效衔接。
3.田间道路: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配套建设桥涵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程度达到100%,宜机化率达到100%。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该区域宜补充完善林网建设,林网建设应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结合,林木成活率宜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应达到85%以上。
5.农田输配电: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确保水电配套,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6.农田地力提升:培肥耕地地力,因地制宜增施有机肥、农家肥提升耕地地力。通过采取明沟、暗管、排水井工程、掺砂降容、上膜下秸、秸秆还田、粉垄、增施有机肥和改良剂等物理、化学、生物措施,加快脱盐、防止返盐、培育肥沃耕作层,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推广种植耐盐碱作物,将轻度盐碱化耕地改造成高标准农田。
按照“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农业科技化、生产机械化、经营信息化、环境生态化”的要求,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旗县区、村镇,通过示范工程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示范、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一、整体推进示范工程
选择政府组织协调有力、农牧民积极性较高的旗县区,以1个乡镇或部分村为单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平整田块、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培肥土壤、完善路网、建设防护林网、农业科技应用等,通过新增建设、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等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规模2万亩以上。
二、改造提升示范工程
重点在固阳县、达茂旗等地实施改造提升示范建设工程,以高效节水建设内容为主,同时兼顾更新完善老旧损毁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示范建设规模2万亩以上。
三、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滴灌,规模化耕作区鼓励发展浅埋滴灌,在河套土默川灌区探索开展黄河水蓄水池沉降和黄河水澄清,发展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规模1万亩以上。
四、盐碱化耕地治理示范工程
以土右旗、九原区和东河区作为盐碱化耕地治理示范工程的重点实施区域,在优先争取排灌配套的前提下,针对灌区盐碱化耕地类型,以降低盐碱化程度、PH值和全盐含量为目的,针对不同盐碱地类型开展洗盐、排盐工程、灌排设施建设、施用改良剂等措施,降低耕地的PH值和碱化度,创造作物适宜生长的环境,增加疏松透气和施用有机肥,增肥地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提高粮食生产力的目标。规划期间,实施改良轻、中度盐碱化耕地20万亩以上,实施盐碱化耕地治理示范工程建设2万亩以上。
五、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开展田块整治、土壤培肥、田间道路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等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规模1万亩以上。
六、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智慧信息技术,构建农田建设和管理测控系统。开展数字化、智能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工程,规模1万亩以上。
七、绿色农田示范工程
因地制宜推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生态沟渠和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量高效技术,提升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农田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绿色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工程。规模1万亩以上。
综合考虑耕地资源、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划定和粮食产能等因素,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兼顾均衡,合理确定《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总体目标,并按旗县区分解建设任务。
一、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情况
以“三调”公报中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基础,扣除“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建设区域,叠加多因素分析得出各旗县区规划期内可建空间及面积数量,规划期内可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32.72万亩,均在有灌溉水源的耕地中开展。
二、建设任务分解
依据各旗县区填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可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总目标,将2023-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标目标分解至各旗县区。各旗县区指标任务分解情况详见下表。
表4 各旗县区规划指标分解表
单位:万亩
2023-2030年 | 2023-2025年 | 2026-2030年 | ||||||||||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 | 改造提升建设面积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其中 |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 | 改造提升建设面积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其中 |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 | 改造提升建设面积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其中 | |
引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引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引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
全市 | 30 | 180 | 150 | 57 | 30 | 30 | 40 | 13.5 | 0 | 150 | 110 | 43.5 |
固阳县 | 4 | 39 | 39 | - | 4 | 8 | 8 | - | 0 | 31 | 31 | - |
达茂旗 | 3 | 25 | 23 | - | 3 | 5 | 3 | - | 0 | 20 | 20 | - |
土右旗 | 19 | 85 | 68 | 48.5 | 19 | 12 | 22 | 10 | 0 | 73 | 46 | 38.5 |
东河区 | 0 | 9 | 5 | - | 0 | 2 | 0 | - | 0 | 7 | 5 | - |
九原区 | 4 | 18 | 14 | 8.5 | 4 | 3 | 7 | 3.5 | 0 | 15 | 7 | 5 |
青山区 | 0 | 1 | 0 | - | 0 | 0 | 0 | - | 0 | 1 | 0 | - |
昆区 | 0 | 1 | 1 | - | 0 | 0 | 0 | - | 0 | 1 | 1 | - |
石拐区 | 0 | 2 | 0 | - | 0 | 0 | 0 | - | 0 | 2 | 0 | - |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推动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水资源利用平衡。
一、水资源总量
根据2020年包头市水资源利用公报,全市水资源总量7.2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1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6.13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1.00亿立方米。从2021年用水结构看,全市2021年总用水量10.53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5.9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6.2%。从供水结构看,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的60.39%。
二、农田灌溉用水现状水平
由于受作物需水要求、土壤、水资源条件的不同以及灌溉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异,各分区的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存在差别。全市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为269立方米,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9。用水量偏低,多为不充分灌溉。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用水分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规划期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主要布设在现有水浇地范围内,不需要增加灌溉用水量,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显著节省灌溉用水量。旱作高标准农田不考虑灌溉水源,因此不涉及新增灌溉用水。改造提升是对现有灌区实施(高效)节水改造建设,这部分灌溉面积在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后,不仅不需要增加灌溉用水量,而且通过实施高效节水措施,使现有灌区的灌溉用水效率提高,灌溉用水量比现状用水量明显减少,可节省灌溉用水量。
全市2023-2030年期间新增建设3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180万亩高标准农田,年节约灌溉水量1.4亿立方米以上。
一、典型项目建设投资匡算
为实现规划目标,综合考虑农田基础条件、建设成本和物价波动等各因素,以六配套全面达到国家标准,以自治区典型模式投资匡算为参照。
水浇地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需求2489元。各项工程平均投资和比重:农田平整工程占3%左右,约85元;农田水利工程占44%左右,约1091元;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占6%左右,约148元;田间道路工程占10%左右,约241元;农田输配电工程占6%左右,约147元;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占25%左右,约611元;设计监理等独立费用占7%左右,约166元。
旱作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需求2075元。各项工程平均投资和比重为:农田平整工程占18%左右,约380元;农田水利工程占25%左右,约520元;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占10%左右,约200元;田间道路工程占8%左右,约157元;农田输配电工程占5%左右,约96元;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占28%左右,约571元;设计监理等独立费用占7%左右,约151元。
二、投资估算
为实现规划目标,到2030年力争全市高标准农田规模累计达到28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18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约35.7亿元,由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承担。
三、资金筹措
市、旗县区政府要做到专款用好、管理到位,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及时拨付。引导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吸纳社会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将逐步提升到3000元左右。
(一)财政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二是落实市级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比例的具体考核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二)多元化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性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运用各类激励政策,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政银担保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
(三)统筹整合资金。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旗县级层面,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各类相关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一、经济效益
根据自治区农业发展的区域布局规划,阴山北麓区高标准农田发展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阴山南麓区高标准农田重点发展玉米等粮食作物,河套灌区高标准农田重点发展优质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可见,我市所属区域布局均倾向发展重要粮食作物。按照全市灌溉农业当前的产量水平,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平均提高单产按100公斤/亩测算,高效节水灌溉、机械化作业等节约成本50~80元/亩,扣除新增加的生产费用,每年至少可新增收益3500万元。
二、社会效益
(一)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稳步提升。规划实现后,新建的30万亩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的180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全市高标准农田规模至少达到280万亩。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底线,粮食生产能力有序提升,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二)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对现有灌溉农田实施改造提升,使现有农田灌溉面积的用水量降低。在黄河流域对现有大型灌区实施节水改造配套建设,节余水量不再扩大灌溉面积,部分节水量通过水权转换方式,向新建工业项目转换,对工农业水资源利用进行统一配置。全市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布局在现状水浇地上,提高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土资源配置更加协调。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之间水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三)提高农牧民积极性。规划实施过程中,显著增加了项目区农牧民的经济收益,提高了当地农牧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认可程度和满意程度,增强了基层组织的社会凝聚力。
(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建设,可使河套灌区的农田进一步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实施了田水林路等配套建设,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大幅度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民收入,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科技创新、农业科技的实施,社会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主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三、生态效益
(一)推动农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可增加植被覆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和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平原地区植被覆盖率得到较大提高,规划实现后,可使200万亩以上的农田有效地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减少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基本实现农田防护林网化,林网密度可达到5%~15%,达茂旗等部分地区林网密度更高,林草覆盖率增加到3.2%,绿色植被覆盖率增加至10%以上。
(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高效节水灌溉可以减少农业用水,缓解行业间用水矛盾,增加生态环境建设用水,改善环境。通过培肥改土可以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从而减轻施用化肥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相互协调,不仅对包头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而且可以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
(三)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使轻中度、重度盐碱化耕地、退化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增加植被的覆盖,降低了土壤侵蚀、盐碱化及田间灾害等,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新增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纳入建设目标,灌溉方式改造为浅埋输水管道、渠道衬砌、微灌和喷滴灌等。据水资源平衡分析,通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对缓解地下水位下降、减轻井灌区过度抽取地下水,降低区域农田灌溉用水总量,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工程为新建或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等,单个工程规模强度小,分布面广,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设期内,不会造成大的水土流失,对当地环境影响轻微。只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尽量减少沟坑工程,及时回填料土、清理工作场面,加强裸露地面的绿化和管护,就可达到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项目建成后,随着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配套技术的应用、农田林网的完善等,可有效拦截地面径流、减少耕层风蚀沙化、增加土壤保水保肥,有效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小气候,推广增施农肥、配方施肥、深耕深松、高效节水、秸秆还田、喷滴灌、地膜回收等措施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因地制宜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精准施用肥料,减少化肥过量施用和农药的使用,提高“控水、控肥、控药、控膜”四控水平,将大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促进农田生态环境的改善、节约水资源、减轻水土流失。建设规划切实执行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包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具备可行性。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的关键举措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制定的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完善农田建设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地管理新体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求。切实落实旗县区政府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农牧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农田建设良好氛围。旗县农牧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确保高标准农田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行业管理
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重点配强旗县区、乡镇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做好规划传导和衔接
本规划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下达的指标进行传导和分解,与《包头市“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等进行了充分衔接,并适当考虑了旗县区的参建意愿和建设潜力。各项目旗县区在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要同时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做好与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项目选址时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地块。
二、构建四级建设规划体系
市级建设规划重点提出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等底数情况的基础上,将自治区级建设规划所确定的总体建设目标、任务和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旗县区。旗县级建设规划要将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做好重点项目储备,促进项目落地。
三、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采用各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一、完善相关技术规范
包头市地处渤海经济区与黄河上游资源富集区交汇处,既有河套土默川平原典型的黄灌区,又有阴山北部旱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需结合地情与实际,对现有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修改完善更新,以满足高标准农田工作的新要求。
二、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要求,建立规划实施数据库管理,实现项目的审批、实施、竣工验收与评价方面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和全面全程监管,在线实时报备。
三、探索创新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旗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农民保护耕地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加大对高质量完成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旗县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后期管护制度,自上而下,争取市级、旗县财政资金用于落实建后管护。将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各项基础设施以资产的形式量化到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明晰产权,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增加资产收益。
一、加强技术创新
统筹整合科研、教学、推广和企业等多方技术力量,建立研究—推广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适宜包头市地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模式和技术标准,提升建设水平。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局,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善创新机制
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旗县区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
三、开展科技推广示范
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绿色数字农田、盐碱化耕地改良、退化耕地治理、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等专项建设示范,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助力。加强技术培训、宣传推介、交流观摩等,大力推广高效节水设施与地力提升等农艺技术相配套的措施,促进各项工程农艺措施统一布局。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旗县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村整乡整区域示范。
一、强化激励考核
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体系,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旗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年度建设任务分配时予以倾斜;对未完成任务的加强监督管理,严重时进行约谈。
二、发挥群众参与监督
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耕地所有者、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开展项目建后评价
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和项目建成后评价,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定期监督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四、做好风险防控
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