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1-01265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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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15:22:52 | |
发布机构: | 一级部门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模式的有效抓手,也是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通过“五个提升”工作模式全力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力促以园区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目标早日实现。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自治区已重点围绕大豆、肉羊、肉牛、奶牛、水稻、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创建了9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取中央资金6亿元。自治区财政出资2.7亿元,创建了27个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对提高一二三产融合、有效带动农牧户增收具有积极作用;同时,推动创建了50个盟市、旗县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初步形成了以园区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格局,为申请创办国家农业产业园储备了一批优秀后备力量。各级财政共投入84.85亿元支持产业园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推动更多的社会及金融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打通了各类资本的入园通道,引入社会资本投入316.18亿元,金融机构贷款投入120.99亿元。
为压实创建管理责任,自治区建立了省级农财两部门联动、盟市级政府统筹、旗县级党委政府主抓的领导机制,推动产业园全部建立了旗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地产业园做好园区发展基础建设规划,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通过拓展园区产业发展功能,带动农牧民长期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截至目前,各产业园入园就业农牧民人数共计65.73万人,园内农牧户与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的共有44.81万户,园内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1万元,均高于所在旗县(市、区)平均水平,联农带农成效明显。
为及时掌握创建和管理运行情况,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指导意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联农带农等6大类65项监测指标及主导产业综合效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支持保障水平等6个方面共21项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认定和监测评价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的产业园动态管理机制,对所有产业园实行月调度季监测,创建合格的给予认定,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创建资格,收回奖补资金。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创建后期支持力度,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示范引领作用的工作方案》,明确在抓好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园区在种业研发、技术推广、带农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力争通过规范管理,持续打造一批生产轻简智能高效、产业体系健全发达、经营主体集中活跃、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的标杆产业园,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
经过近年来不断探索和实践,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成为建设好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融入新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格局的关键支撑,对推动乡村振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农牧部门将继续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协调、强政策、强指导、优服务、高质量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