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1806-0015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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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08:53:17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财政局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各旗县区财政局、安监局,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全国性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安监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2016]77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