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1807-00275 | 文号: | 包财行规〔20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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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6-29 00:00:00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财政局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市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内财行规〔2017〕21号),我们研究制定了《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包头市财政局 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29日
附件-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