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1807-0027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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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7-11-10 00:00:00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财政局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各旗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补足学前教育资助短板,实现我市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的目标,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财教〔2011〕4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内财教〔2011〕2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制定了《包头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经请示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现将《包头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