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1902-00043 | 文号: | 包财行规【20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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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2-22 00:00:00 |
发布机构: | 包头市财政局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包财行规【2019】1号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协机关,市各人民团体:
为了提高政务保障水平,严格控制市本级各单位物业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包头市本级党政机关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