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的通知》(内财购〔2022〕53号)转发给你们。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共包括需求调查情况、需求内容、合同订立安排、合同管理安排、履约验收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采购项目审查情况七部分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作为采购需求主体责任,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做好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的通知》(内财购〔2022〕53号)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2/01/105810.html
包头市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