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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 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 资格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4 19:27:30 浏览次数:15446     admin供稿

包财购函〔2021〕17 号

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财购函〔202187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 2019 年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基础上对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清理时间为 2021  2  1 曰至 3  31,主要采取采购单位自查2021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期间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2021 年 3 月 10 日到 3 月 15 日期间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送方式

 

1、市直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清理情况由主管部门汇总后 3  10 日前报市财政局邮箱btzfcgb@163.com 

2、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对本地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情况,2021 年 3 月 25 日前报市财政局邮箱 btzfcgb@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 资格库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87 号。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1/01/104023.html

 

2、清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清理政府采购备选库 名录库 资格库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包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