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98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事 项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98 号)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1/02/104079.html
包头市财政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