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2022〕776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包头市财政局拟对2022年参与包头市范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抽取开展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方式及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采取同级部门协同配合,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对参与2022年包头市本级或旗县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按照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机构总数不低于25%的比例抽取,抽取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家。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按照代理项目数量≤20个的按照100%开展,20个<代理项目数量≤50个的按照50%开展,代理项目数量>50个的按照20%开展。
二、监督评价内容
按照财政部和财政厅相关要求,本次监督评价工作包含政府采购全过程资料检查即: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方面内容。此外,重点针对本年度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比例、绿色建材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履约保函、远程异地评标、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和第三方出具的征信报告、限额以下项目代理费收取情况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阻碍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将本地经营业绩、纳税情况、获得奖项等作为加分条件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依法追究责任。
以前年度已进行过评价工作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进行评价,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未进行过评价工作的社会代理机构依据相关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并开展监督检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购〔2022〕776号)开展评价及监督检查。
三、监督评价阶段
自查阶段(9月15日—9月20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依据监督评价内容对 2022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8日前报送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自查报告需包含上年及本年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情况明细(包含限额以下项目),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现场检查(9月21日—11月10日),结合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工作组到被检查单位开展现场监督评价,检查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处理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包头市财政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处理处罚。
汇总报告(12月1日—12月10日),包头市财政局形成本地区监督评价工作报告,上报财政厅。
四、监督评价要求
1.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评价工作,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的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拒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或考核评价结果不达标的,将暂停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限期进行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2.以前年度未进行过评价工作的社会代理机构应对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准备相应资料,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80-90分良好,60-80分一般,小于60分不达标。
3、各旗县区财政局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现场检查开始前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随机抽查联合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实现100%覆盖,检查结果要做到100%录入。
五、监督评价小组
为提高监督评价质量和效率,成立以市财政局牵头,各旗县区财政局参与的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小组。此外,本次检查还将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组长:张瑞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帆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
成 员:杨富林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副科长
孙 颖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
郭 虹 昆区政府采购办主任
王珺楠 青山区政府采购办主任
张海燕 东河区政府采购办主任
武 静 九原政府采购办主任
尹双喜 土右旗政府采购办主任
杨 森 达茂旗政府采购办主任
石巧梅 固阳县政府采购办主任
刘俊兰 石拐区政府采购办主任
韩嘉秀 白云区政府采购办主任
刘锐军 稀土高新区政府采购办主任
联 络 员:杨富林 电话:5228698
邮 箱:btzfcgb@163.com
附件:1.财政部关于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pdf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pdf
3.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包财购〔2022〕730号).pdf
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pdf
包头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