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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3 17:10:42 浏览次数:2083     采购科供稿

包财购函〔2025〕36号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金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598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强调以下事项:

    一、填报要求

    市本级单位、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做好所属市级预算单位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同时要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对本辖区内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各级预算单位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按照15%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填报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无食堂的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必须填写0”,并在备注中注明“无食堂”后提交。

    (二)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要协调外包单位落实政策,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

    (三)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主管预算单位旗县区财政局要在前期预通知的基础上,331日前组织完成本部门、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 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的填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旗县区财政局要 202510月底完成本年度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购买、支付货款、验票(发票上传)、采购人回复备货确认等各项采购流程。

    三、问题咨询

    预算单位、旗县区财政局,如有操作及交易等方面的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预留政策方面的问题也可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598号)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2025/02/110504.html

 

 

 

包头市财政局          

2025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