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超预算、无预算采购,防止违规使用项目结余资金,落实好我市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购函〔2025〕795号),结合包头市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年终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年终对账结账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 12月 25 日 0点关闭包头市政府采购计划录入通道。
二、对包头市 2025年未办理完成的在途业务数据进行统一清理。在途业务数据是指未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采购计划,未确认订单的电子卖场和框架协议采购计划,未发布电子卖场竞价、询价公告和框架协议二次竞价的采购计划,未进行合同备案的无过程采购计划。上述采购计划清理工作于 2025年 12月 25 日17:00前完成。
三、对于本年度的一般项目采购,各采购人在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相应采购方式确定的开标时间,原则上不能晚于 2025年 12 月 25 日。
对于未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在次年落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后重新开展。对于预算资金收回后已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人依然开展采购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包头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