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PPP模式涉及19个一级行业,包括交通、环保、城镇开发、生态环境治理等,其中,文化和旅游都位居一级行业之列。自推广以来,PPP模式的潜力得到了极大地释放,2014年至2020年10月,全国PPP综合信息累计入库项目9870个、投资额15.2万亿元;截止2020年10月,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文化和旅游行业入库数量为527个(文化201个、旅游326个),投资额61370亿元(文化19170亿元、旅游42200亿元)。
业内人士一般认为,相较于其他领域,文化、旅游都属于幸福产业,具有更强的消费属性,因此在文化、旅游领域推广PPP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文化、旅游项目,特别是与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文化、旅游项目,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由政府投资建设,事业单位或者地方国企运营的,一般而言缺乏竞争,PPP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个领域原来的投资和运营模式,使投资主体和投资模式更加多元化,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的竞争。”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兰萍对记者表示,“这种鲶鱼效应会促发整个行业在投融资体制、运营体制和资源配置上的变革和逐步完善。同时,PPP项目引入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和专业化运作模式,会对行业产生示范和辐射效应,由点及面,对行业的转型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曾参与PPP项目运营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洪炉钢也认为:“文化、旅游项目采用PPP模式最大的好处是让专业的运营方来运营,运营效率低等弊端得到了很大的规避,对社会资本方的运营绩效考核,真正体现了运营方的专业能力和建管一体化的优势,除了运营效率提高,在运营成本控制上也能充分体现规模和专业优势。”
而着眼于未来,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宏观背景下,PPP模式依然具有重要的推广意义。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对记者表示:“PPP模式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会大有作为。首先,优秀文化和旅游资源的生产性保护与开发方面亟待PPP的参与和作为,比如四大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各地区的重要大遗址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商业街区开发等;再有,也是更有潜力的,文化和旅游‘新基建’是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以及自能化开发应用,需要的资金规模巨大,而文化旅游大数据资产化、产业化乃至金融化的潜力巨大,是一个非常适合PPP的重大战略性文旅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