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承载平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从短期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有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现实需要,对扩大短期需求、增强发展动能、稳定市场预期、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功效突出,能起到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作用;从中长期看,则有利于优化供给结构,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中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还能增强极端情况应对能力,提升国家战略安全的支撑保障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今年4月份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新部署,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受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长动力减弱,有效需求不足等矛盾显现,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此,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措施先后落地,明确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基础设施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尤其是近日出台的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在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项目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亿元以上额度,将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形成有力支撑。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策效应加快释放,应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放大基础设施建设“乘数效应”,加快推进其落地见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首先,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加快实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前期工作成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加大“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扎实推动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年度项目清单等落地建设。要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发展短板,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其次,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加强督促检查,在确保任务按时完成的同时,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强化部门分工和统筹协作,协同推进系列政策举措靠前发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项目实施跟踪分析和指导。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督促地方加大建设项目协调和实施力度,完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再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和资源要素保障。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通过PPP模式或REITs等创新型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探索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督促各地依法合规加快推动项目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报建审批手续,适当调整和简化审批流程与环节,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
最后,加快释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效能。据测算,今年6月份和8月份释放的两次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共可撬动1.5万亿元的投资规模。要以此为引领,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协调配合。政府应积极做好项目前期的研究论证、申报和审批工作,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资本金或信贷额度支持,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投放配套资金,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中央与地方形成合力、项目与资金形成联动,有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