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PPP品目正式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对市场而言,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
在财政部最新发布的通知中,其指出为完善政府采购基础分类标准,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不同于其他常规类采购品目,修订后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中,新增了“C2400000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品目,即我们常说的PPP项目,这些品目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交通设施类合作服务”“水利设施类合作服务”“公园、景区及旅游类合作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农业、林业类合作服务”“教育类合作服务”“医疗卫生类合作服务”“社会保障类合作服务”“公共文化类合作服务”“信息技术、信息传输类合作服务”“城市、城镇发展类合作服务”等12个类别。
据悉,PPP项目采购主要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一位PPP从业人士说,目前的PPP采购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5种方式。“和一般的政府采购有所不同的是,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PPP项目都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程序,因此无论选择哪种采购方式,前期的资格预审都是必选项。”该人士解释。
这种安排似乎也和PPP的发展历程存有一定关系。
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从2014年9月开启后,就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大幕。
彼时,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此后,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财政部又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在PPP业内人士看来,随着PPP项目的增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工作也提到日程。“从规范PPP采购办法的角度看,只有采购办法规范了,才能实现项目实施机构对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更严格的筛选和把控,这也有利于保障项目安全。”上述PPP从业人士说。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环节。
由于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采取签发日即生效的原则,按照财政部的签发时间,自2022年9月份开始,各地也陆续把PPP的12种品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
记者了解到,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自此,我国政府采购步入法治化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采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企业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该法的颁布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随着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修订,中国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这对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