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安全是关系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我国是全球第一大木材进口国、第二大木材消耗国,木材年均缺口达1亿立方米以上,对外依存度超过50%,进口原木超过全球贸易量的三分之一,木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中央高度重视我国木材安全,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构建木材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我国于2012年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至2022年建设范围涉及29个省(区、市)、六大森工(林业)集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日,国家林草局公布,我国10年来累计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累计落实建设资金1400多亿元。国家林草局生态中心主任张利明告诉记者,10年来,我国大力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成效显著。
木材储备得到有效增加。10年来,工程建设区总蓄积增长2.7亿立方米,年均蓄积增长量约10.8立方米/公顷,通过国家储备林累计产出木材约1.5亿立方米。
金融创新取得积极成果。为了促进国家储备林建设,2015年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出台了贷款期限25至30年、宽限期最长8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资本金比例最低20%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金融贷款政策。7年来,有关金融机构已为相关省(区、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授信3200多亿元,累计发放金融贷款1100多亿元。同时,各地积极探索统贷主体林权抵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途径,形成了“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国家储备林融资框架。
助推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各地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林木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提高森林生态文化服务产值,增加产业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国家重大战略。据统计,10年间国家储备林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总数超过360万个,木材产出收入超过了1500亿元,依托国家储备林开展的绿色产业实现经济收入近100亿元,围绕国家储备林建设形成的加工企业达2700多家。
张利明表示,2022年,国家林草局进一步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了《“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并对十年来国家储备林建设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估,为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下一阶段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和良好生态产品的需求为己任,以保障我国木材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渠道、建立新型产权模式和经营模式为重要途径,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国家储备林3600万亩以上,增加蓄积7000万立方米以上。
国家林草局一级巡视员吴礼军告诉记者,国家储备林建设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财政支持政策。储备林建设项目享受中央基本建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中央财政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可作为项目资本金。同时,国家对储备林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参照国家级公益林森林保险补贴政策,将国家储备林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补贴范围。二是金融支持政策。除了国家储备林建设金融贷款政策之外,2021年,国家林草局通过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对有关省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贷款期限延长到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