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南审中心报〔2023〕3号)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组织项目公司立即研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及时调整完善合同结算方式和政府付费条款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经我中心报请,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于2023年8月4日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讨论确定“……原则同意就项目结算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请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司法、财评中心就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结算遇到问题一并组织研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审议。请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各PPP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梳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及设计变更材料,确保报审材料真实、准确。”下步,我中心将加快梳理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结算问题报上级主管部门讨论研究。
未完成整改原因:我中心按政府会议要求,立即组织项目公司对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结算问题进行梳理,因结算问题涉及既定合同谈判,且对原合同条款有较大改变,梳理讨论问题需时较长。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二、未按合同要求办理设计变更程序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我中心已多次督促项目公司尽快完善设计变更相关手续,已于2023年3月组织会议、于2023年3月和6月两次发函要求项目公司限期提交设计变更资料。同时,经我中心报请,2023年5月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组组织会议协调该项目设计变更相关事宜。但截至目前,经我中心审核,项目公司已提交的设计变更相关资料仍不够完善,暂未能开展责任认定等相关工作。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大,工期紧,设计变更内容多,施工过程中变更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完备,现工程已完工较长时间,参建人员变动较大,资料收集不易,项目公司尚需一定时间进行整理。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三、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量及设备价格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关于市审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该项目施工图纸部分对应工程量确认汇总表,我中心及项目公司均已确认审计核查结果。后续将把该核查结果应用到项目最终结算审计报告中。
四、绩效考核及日常运营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未严格按绩效考核方案检测水质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我中心已督促项目公司于2023年8月起对临时站点增加总氮的检测内容。
(二)对过渡性工程拆除设备处置不到位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我中心已督促项目公司于2023年9月提交其设备管养和处置方案拟稿,现我中心正在抓紧制定中心PPP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上级部门并未就PPP项目出台相应的资产管理规定,而PPP项目工作牵涉部门较多,讨论制定该办法尚需一定时间完成。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五、未按合同要求开展运营成本审计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我中心已将该项目2021-2023年运营成本审计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下步将按程序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运营成本审计工作。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之前未将该项目运营成本审计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目前难以调整2023年部门预算,需待2024年预算批复方可开展工作。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5月31日。
六、政府出资方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按照合同约定,2022-2023年项目公司均已召开监事会会议,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委派至博湾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均已参会。
七、关于其他需要关注事项
关于“市地水中心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现正在整理统计2016年2月至2020年7月合计支付黑臭治理PPP项目原11条河道前期费用,计划按照审计报告意见调整会计科目并将剥离项目的5条河分开核算。
在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的同时,我中心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规范管理,杜绝管理漏洞。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