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00/202004-0004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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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达茂旗财政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0]418 号)要求,现下达你地区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100 万元,用于少 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该指标列 2020 年“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你地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 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 理办法》(财农[2017]8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 2020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 [2020]4 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如期完 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贫困革命老区适当倾斜,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项 目绩效管理,及时将资金分配情况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
包头市财政局
2020 年 4 月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