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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4000/202007-00057 文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7-08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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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资金分配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的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8 11:37:05 浏览次数:21417     xxfb供稿

土右旗、达茂旗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自治区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追加部分)的通知》(内财农[2020]800 号),现下 达你地区 2020 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支出功能分 类科目列第 213 类 05 款相应科目。

你地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 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 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 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17]11 号)的要求,管好 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 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资金纳入贫困旗县统筹整合范围,非贫困旗县不得整合。资金一律“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旗县,不 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按照《扶贫 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 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附件: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追加部分)分配表.xlsx


 

包头市财政局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