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35/202105-0009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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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土右旗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内财贸[2017]202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拨你地区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600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分类科目列201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 入”(科目编码:1100225),支出科目列入“230转移性支出”。奖励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监管等政策要按照自治区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二、你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及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奖励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要建立分旗县粮食生产、购销等基础数据和奖励资金使用效果的动态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并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对违反财政纪律,违反使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为了解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成效,请你地区将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按季度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
此资金为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预拨资金,最终以财政部、自治区下达最终清算数为准。此款为专项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