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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4010/202105-00125 文号: 包财预〔2018〕537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6-29 00:00:00
发布机构: 适用企业:
组配分类: 资金分配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00:00:00 浏览次数:28591     预算科供稿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
下达 2018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达茂旗财政局:
  为加强边境维护和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扣除《包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包头市对旗县区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通知》(包财预〔 2018111 号)和《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边境居民补助资金的通知》(包财预〔 201820 号)已经下达的 3,899.2 万元,本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内财预〔 2018857 号)下达 1,261.8 万元,项目代码为 Z135110079014。该项资金列 2018 “1100230 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其中:边境居民生活补助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边境居民生活补助项目(代码 2115及时发放到位。   请你地区严格按照《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包财预〔 20164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居民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预〔 2018786 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资金下达后 15 日内以正式文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查备案。
  附件:
1. 2018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 2018 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居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预〔 2018786 号)


包财预〔2018〕537号·附件1 2_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018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