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0/202105-00155 | 文号: | 包财预〔2019〕8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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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
提前下达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达茂旗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内财预〔 2019〕 1411 号),现提前下达你地区 2020 年中央对地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代码 Z135110079014) 5,832 万元。该项补助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待 2020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 2010〕 1106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内财预〔 2013〕 1703 号)等要求,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你地区要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