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0/202105-00162 | 文号: | 包财预〔2020〕409号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关于下达 2020 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奖补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东河区财政局:
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内财预〔 2020〕 750 号)文件,现下达你地区 2020 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直达资金 658 万元,项目代码为 Z135110059001,列入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其中,此次发文下达增量资金 658 万元纳入直达管理,剩余直达管理资金从《包头市财政局关于预拨 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包财预〔 2020〕250 号)调整纳入 1323 元。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 正常转移支付”,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旗县(市区)财政要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要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录入,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