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178 | 文号: | 包财农函【2020】126 号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11:10:17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达茂旗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7]298号)通知,经会同市林草局研究,现下达你地区退耕还草项目补贴资金272万元,该资金通过市本级盘活存量资金解决,不计入地区当年收支,要做好与市财政局单独对账、调度等相关工作。
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