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186 | 文号: | 包财农【2020】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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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15:09:12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19]1538号),现下达你地区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用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规定的支出内容。你地区收到文件后,请尽快分解下达。请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等有关要求,对此次下达的资金,会同水利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审核等相关工作。对于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额度相应调减,不再考核部分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细化完善绩效目标相应调整相关指标,详细说明情况,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