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189 | 文号: | 包财农【2020】45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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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7-05 16:16:1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各旗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区做好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0]642号),现下达你地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14防汛”。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此次资金支出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水利救灾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包头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