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0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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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15: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各相关旗(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区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4〕224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部分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5〕177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6〕343号)精神,现拨付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818928元。请列入2018年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请你地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暂行办法》(内财建二〔2008〕360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