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27 | 文号: | 包财农〔2018〕5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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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7-23 15: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旗(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各旗县区做好防汛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紧急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8﹞934号),现下达你地区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 万元。
请你地区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附件: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