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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4013/202105-00227 文号: 包财农〔2018〕54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7-23 15:00:00
发布机构: 适用企业:
组配分类: 资金分配

《包头市财政局关于紧急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包财农〔2018〕541号)的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23 15:00:00 浏览次数:27785     农牧科供稿

 旗(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各旗县区做好防汛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紧急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8﹞934号),现下达你地区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     万元。

请你地区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附件: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723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