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29 | 文号: | 包财农〔2018〕7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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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15: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旗(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区做好抗灾减灾和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内财农﹝2017﹞2087号),现下达你地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灾害的预防、控制灾害和灾后救助。
请你地区接文后,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
附件:2018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