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50 | 文号: | 包财农〔2018〕102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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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00: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旗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 厅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8〕758 号)和市水务局提供的相关依据, 现下达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 万元。
请列入 2018 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2130314 防汛”。请你地区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2017〕91 号)规定,严格资金管理, 加快资金拨付,确保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市财政局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