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4013/202105-00254 | 文号: | 包财农【2018】1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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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12-19 15:00:00 |
发布机构: | 适用企业: | ||
组配分类: | 资金分配 |
旗(县、区)财政局、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8〕959号),现下达你地区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农牧业技术推广等。
申请使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项目,要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库管理,从政府投资项目库筛选并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额度不突破20万元,农牧业科技推广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请你地区接文后,按照《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涉农涉牧项目库的通知》(包财农〔2018〕258 号)要求,及时组织本地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入库填报,并认真审核项目信息,确保入库项目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市财政局拟定于2019年初组织专家评审,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评审后的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 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包头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